
(1).操作火器铳的兵士。 明 邱濬 《大学衍义补》卷一二二:“我朝制兵每一百户辖百军,分为两队,每队銃手五名,刀牌手十名,弓箭手十五名,鎗手二十名。”
(2).方言。扒手。《冷眼观》第十五回:“我们搭的船尚未靠过码头,这班偷东西的銃手,必定还未起岸。” 徐珂 《清稗类钞·方言·上海方言》:“銃手,即剪綹贼,汽船、汽车及码头上并闹市中均有之。”
“铳手”是汉语中较为冷僻的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构词法和历史语境分析。“铳”在《汉语大词典》中指代早期金属管形火器,如明代文献中的“鸟铳”,而“铳手”特指操作这类火器的士兵。据《中国火器史》记载,明代抗倭军队中已有专职铳手编制,负责装填火药、瞄准射击等战术动作。
该词在清代《练兵实纪》中进一步规范化,戚继光将铳手与刀牌手、长枪手并列为步兵三大兵种,强调“铳手临敌,须心定手稳”。现代方言中,闽南语仍保留“铳手”一词,代指持枪猎人(来源:《闽南方言大词典》)。需要注意的是,当代普通话已较少使用该词,多见于历史文献或区域性表述。
“铳手”是一个具有双重含义的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历史背景:
“铳”指古代火器(如火铳、鸟铳),因此“铳手”在明清时期指代使用火器的士兵。例如文献中提到的“火铳手前进两百步”,体现了他们在战场上的战术作用。这类士兵通常负责火器装填、瞄准和发射,属于早期热兵器部队。
现代使用:
随着军事技术发展,该词已逐渐被“枪手”“炮兵”等取代,仅存于历史文献或文学作品中。
地域与语境:
主要见于旧时上海、江南等地方言,如《清稗类钞》记载“铳手即剪绺贼,汽船、汽车及码头上并闹市中均有之”,指在人群密集处行窃的小偷。该用法带有俚语色彩,现今使用频率较低。
例句:
《冷眼观》描述“这班偷东西的铳手,必定还未起岸”,生动反映了当时社会对这一群体的认知。
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文献出处,可参考《清稗类钞》《冷眼观》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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