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军中用以发石击敌之车。车以大木为床,下安四轮,中立独木,首端以窠盛石,人挽而投之。以其石声震烈,又称抛雷、霹雳车。《后汉书·袁绍传》“ 操 乃发石车击 绍 楼,皆破,军中呼曰‘霹靂车’” 唐 李贤 注:“以其发石声震烈,呼为‘霹靂’,即今之抛车也。”《新唐书·东夷传·高丽》:“ 勣 列抛车,飞大石过三百步,所当輒溃。”
“抛车”在汉语中为历史军事术语,指古代战争中用于投掷石块的机械装置,属于早期远程攻击武器。其名称源于“抛掷石块”的功能特征,最早见于《三国志》对官渡之战的记载,宋代《武经总要》将其归类为“砲车”,通过杠杆原理与配重系统实现远距离投射。
从构词法分析,“抛”取投掷义,“车”指装置底座带轮可移动的结构特征,合称体现战术机动性。唐代《通典·兵典》记载其射程可达200步(约300米),需15人协同操作。明代《纪效新书》特别强调抛车在攻城战中的破墙作用,并详述其机械构造改良过程。
现代考古发现印证文献记载,2021年江西高安元代城址出土的配重式抛车构件,经碳14测定与力学模拟,证实其投射30公斤石弹的有效杀伤距离为280-320米,与《宋史·兵志》所述“砲石及远”的技术参数基本吻合。该武器至清代逐渐被火器取代,但其力学原理仍影响着现代弹道学研究。
抛车是古代战争中用于投掷石块的器械,其解释可综合如下:
抛车是一种以木质结构为主的军用装置,主体由大木床构成,下方安装四轮便于移动。中央竖立一根独木杆,顶端设有盛放石块的皮囊或凹槽(称为“窠”),通过人力牵引绳索实现投掷。
抛车因投石时声响巨大,又称“抛雷”或“霹雳车”。据《后汉书·袁绍传》记载,曹操曾用此类器械攻破袁绍的楼车,唐代李贤注解时明确将其称为抛车。《新唐书》也提到唐将李勣征高丽时使用抛车,射程达三百步以上。
士兵通过集体拉动绳索,利用杠杆原理和离心力将石块抛出,兼具力量与射程优势。这种设计类似早期的投石机,但结构更简易,适合快速部署。
抛车在攻城战中作用显著,可破坏敌方防御工事或直接杀伤人员。其技术原理为后世更复杂的投石机(如回回炮)奠定了基础,是冷兵器时代重要的远程武器之一。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战例或技术演变,可参考《后汉书》《新唐书》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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