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判决书。 邓友梅 《烟壶》四:“都说他的死刑开脱了,可没见判文。”
“判文”是汉语中的专业术语,其含义和使用场景如下:
指司法机关或官府对案件审理后形成的书面判决文件,详细记录案件审理过程、法官观点及最终裁决结果。在广义上也可引申为对某事件或问题的明确判断决定。
“判”字本身具有“评定、裁决”之意(如裁判、判卷),而“文”指书面记录,组合后特指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裁决。
相关近义词包括“判词”(判决书的旧称)。如需了解具体司法案例中的判文格式,可参考权威法律文献或历史典籍。
判文是指法官或裁判员对案件进行判决时所写的文书,其中包含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分析和评判,并最终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判文的拆分部首是“刀”和“文”,其中“刀”为左部首,“文”为右部首。根据笔画顺序,它的总笔画为8笔。
“判文”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古代,判文是以文字形式记录法官或裁判员的判决意见和理由的一种方式。
繁体字“判文”写作“判文”,表示判决文书。
在古代汉字的演变中,判文以不同的字形形式出现。例如,在“说文解字”中,判文的字形为“判文”,字义与现代相同。
法官根据证据和法律条文,撰写了一份详尽的判文。
判罚、判词、判定、判决
判决、裁决、判断、决定
控告、起诉、审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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