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与丈夫离异而再嫁的妇女。《周礼·地官·媒氏》:“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孙诒让 正义引 江永 云:“判妻,谓娶人所出之妻。”
“判妻”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一个特定称谓,其核心含义如下:
1. 基本定义 判妻指与丈夫离异后(通常是被休弃)再嫁的妇女。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2. 词源解析
3. 社会背景 古代婚姻制度中,判妻需在官府登记(即“皆书之”),反映当时对再婚妇女的管理制度。孙诒让《周礼正义》引江永注:“判妻,谓娶人所出之妻”,说明这类婚姻需经官方认可。
4. 特殊说明 部分文献(如)提出两种解释:
知识延伸:与“判妻”相关的古代婚姻制度还有“七出三不去”,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传统社会的婚姻解除机制。该词汇现已不再使用,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领域。
《判妻》是一个汉字词语,它由两个字组成:判和妻。它的意思是一个丈夫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对自己的妻子作出判决或裁决。
判这个字的部首是刀,它的总笔画数是9。妻这个字的部首是女,它的总笔画数是8。
《判妻》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在古时候,丈夫对妻子有着更大的权力,可以根据特定的规则和法则来对待和处理妻子。因此,判妻就是丈夫对妻子进行裁决和判决的意思。
《判妻》这个词在繁体中的写法是「判妻」。
在古代,汉字的形态和结构有所不同。《判妻》一词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可能与现代不完全一样,因为汉字的发展具有演变性。
1. 法官根据证据和法律条款判妻的财产归属。
2. 我们应当尊重妇女的权益,不应该随意判妻。
裁判、判决、判罪、判处
判决、裁决、判罚
宽容、宽大、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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