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割裂;分离。 明 方孝孺 《与郑叔度书》之三:“文与道判裂不相属,如此何以谓文。”
判裂是现代汉语中的书面用词,指分割、分裂或割裂,强调将原本完整的事物强行分开,带有明显的决断或破坏意味。以下是具体解析:
本义为分开、分辨。《说文解字》释:“判,分也。” 如《国语·周语》中“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指民心分裂。
本义为破开、分割。《说文解字》载:“裂,缯余也。”引申为撕裂、破裂,如《庄子·逍遥游》“裂地而封之”。
判裂为同义复合词,强化“分割”含义,常见于以下语境:
指将物体或地域强行割裂,如古籍中“判裂山河”(分裂国土)。
用于思想、体系等抽象概念的分裂,如“学说判裂为两派”。
形容关系彻底破裂,如“兄弟判裂,不复往来”。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明确释义:
判裂:分割;分裂。
例句:“诸侯判裂,天下大乱。”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归为书面语,释义为“分裂;割裂”。
词语 | 核心差异 | 示例 |
---|---|---|
分裂 | 中性词,可指自然分化 | 细胞分裂 |
割裂 | 强调人为分离 | 割裂历史脉络 |
判裂 | 含决断性、破坏性分离 | 判裂疆土(强行分裂) |
该词多用于学术、文学或历史文本中,日常口语较少见。需注意其书面语属性及隐含的消极语义(如强制、不可逆的分离)。
参考资料
“判裂”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判裂(拼音:pàn liè)指“割裂;分离”,强调事物或概念被强行分开或产生断裂的状态。
文献出处
明代方孝孺在《与郑叔度书》中提到:“文与道判裂不相属,如此何以谓文。”,此处批评文学与道义割裂的现象。
现代用法
多用于描述抽象事物(如思想、文化等)的分离,例如:“两种理论体系判裂,难以调和。”
该词多用于书面语或学术讨论中,需注意语境适配性。若需更完整的历史用例,可参考《与郑叔度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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