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匕箸 ”。
匕筯(bǐ zhù)是汉语中的古语词,由“匕”和“筯”两个单字组合而成,特指古代饮食礼仪中的两种餐具,后亦引申为饮食行为的象征。以下从词义、典籍用例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详释:
匕
古代指舀取食物的匙状器具。《说文解字》释:“匕,亦所以用比取饭。” 其形制类似今日的汤匙,多用于取羹汤或饭食。
例:《诗经·小雅·大东》:“有饛簋飧,有捄棘匕。” 郑玄笺:“匕,所以载鼎实。”
筯
同“箸”,即筷子。《玉篇·竹部》:“筯,匙箸。与箸同。” 为夹取食物的细长工具。
例:《礼记·曲礼上》:“羹之有菜者用梜,其无菜者不用梜。” 郑玄注:“梜,犹箸也。”
“匕筯”合用最早见于礼制文献,强调餐具使用的礼仪规范:
《礼记·曲礼上》:“饭黍毋以箸……羹之有菜者用梜,无菜者不用梜。” 孔颖达疏:“梜即箸也。有菜者挟之,无菜者匕饮之。”
此处虽未直书“匕筯”,但明确区分匕、箸的使用场景,为二者并称的礼制依据。
宋代笔记中的引申
南宋洪迈《容斋随笔》载:“古人匕筯之设,所以防贪暴也。” 此处以餐具象征饮食节制,赋予道德教化内涵。
礼仪符号
匕筯并列为古代宴饮的核心工具,体现“食礼”的规范性。《周礼·天官·膳夫》载“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其进食过程需严格依匕、筯之礼。
文学中的隐喻
许慎. 《说文解字》. 中华书局, 1963.
毛亨传, 郑玄笺. 《毛诗正义》. 十三经注疏本.
顾野王. 《玉篇》. 中华书局, 1987.
郑玄注, 孔颖达疏. 《礼记正义》. 十三经注疏本.
洪迈. 《容斋随笔·卷十六》.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
郑玄注, 贾公彦疏. 《周礼注疏》. 十三经注疏本.
蒲松龄. 《聊斋志异》.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脱脱等. 《宋史·卷三百五十八》. 中华书局, 1977.
“匕筯”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含义
指古代餐具中的匕(类似勺子的取食工具)和筯(即筷子),合称代指饮食行为。该词也写作“匕箸”,属于同义异形词。
二、引申含义
在成语使用中,常被赋予两层比喻意义:
三、使用场景
多用于文学或口语中,既可客观描述饮食器具(如:“席间匕筯齐备”),也可通过上下文暗示人物性格(如:“他举匕筯如拈针,半日方食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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