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minister in an acting capacity;act as deputy;handle by proxy] 凡官员出缺或离任,由其它官员暂时代理职务
成祖即位,命署理礼部事。——《明史·宋礼传》
本任官出缺,由别人暂时代理或兼摄。 清 刘大櫆 《颍州府通判吕君墓表》:“越二年,署理 五河 县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八回:“上头一面委人来署理,一面委员来守堤。” 郭沫若 《反正前后》第二篇:“这时候 赵尔巽 已经调京……在这过渡期间是藩台 王人文 在署理。”
署理(shǔ lǐ)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行政和法律含义的动词,指临时代理或暂时代行某个职务或职权。该词强调在正式负责人缺席或职位空缺时,由他人临时代为履行职责,具有明确的时效性和非正式性特征。以下是具体解析:
核心含义
指在正职官员离职、空缺或无法履职时,由他人临时承担其职责。例如清代文献《清史稿·职官志》载:“总督出缺,由巡抚署理。”即由下级官员暂代上级职务。
词源构成
二字组合凸显“临时代管”的职能属性。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定义:“暂时代理(职务)。”
示例:“署理政务”。
《汉语大词典》
释义:“代理;暂任。”引《清会典》:“官员缺出,以他官暂理曰署理。”。
《辞海》(第七版)
解释:“旧时指代理官职。现泛指暂时代理职务。”。
词语 | 区别点 | 示例场景 |
---|---|---|
署理 | 强调官方授权、临时性 | “署理市长”(需上级任命) |
代理 | 适用范围广,无行政色彩 | “代理店长”(商业场景) |
暂代 | 口语化,无制度约束力 | “暂代班主任”(非正式) |
《清实录·乾隆朝》:“两江总督员缺,著江苏巡抚安宁署理。”
“因局长外出考察,副局长王某某署理局务。”(来源:《行政公文写作规范》)
“署理”是一个历史性较强的行政术语,主要用于描述官员职务的临时代理情况。以下从多个角度综合解释该词:
一、基本含义 指官员职位空缺或原任官离职时,由其他官员临时兼任或代理该职务的行为。例如《明史·宋礼传》记载的“命署理礼部事”,即皇帝临时委派官员代理礼部事务。
二、使用场景
三、与“代理”的区别 虽然两者都表示暂代职务,但“署理”更强调官方正式委派属性,常见于古代职官制度。而“代理”适用范围更广,可用于非官方场景。
四、现代应用 现代行政体系中已较少使用该词,但在港澳地区仍保留类似表述(如提到的香港署理行政长官制度)。部分商务领域存在“代办署理”等变体用法,但属非规范表述。
示例句子:
“上头委派人来署理”
“署理五河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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