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宋 时规定官员的服色,四、五品服緋,未至五品者特许服绯,称为“借緋”。绯,大红色。《通典·礼二十三》:“ 开元 八年二月,敕都督、刺史品卑者借緋及鱼袋。”亦称“ 借牙緋 ”。牙,即象笏。 宋 制五品以上用象笏,借绯时并借象笏,故云。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一:“ 王嘉叟 自 洪 倅召为光禄丞, 李德远 亦召为太常丞。一日相遇於 景灵 幕次, 李 谓 王 曰:‘见公告词云:其鐫月廩,仍褫身章。’谓通判借牙緋,入朝则服緑,又俸薄也。”参见“ 借紫 ”。
借绯
释义
古代官员服饰制度术语,指品级未达穿绯色(深红色)官服标准的官员,因特殊功绩或职务需要,经朝廷特许暂时穿戴绯袍的荣誉性制度。
唐代起,官员服色按品级严格区分:五品以上服绯(绯袍),三品以上服紫(紫袍)。宋代沿袭此制,但增设“借绯”“借紫”制度。若官员品级未至五品(如六、七品),因出任地方要职(如知州、刺史)或立有功勋,可奏请皇帝特许借穿绯袍,称为“借绯”;同理,未至三品者借穿紫袍称“借紫”。
“借”意为“暂借、特许”,源于唐代官员服饰的弹性规定。宋代进一步制度化,如《宋史·舆服志》载:
“宋因唐制……非赐不得服紫。后以特恩,或仕京朝,或外任,有赐紫、借紫,赐绯、借绯。”
白居易借绯
唐代诗人白居易任江州司马(从五品下)时,因品级未达五品,本应服青。但因刺史身份特许借绯,其诗《初著刺史绯答友人》云:
“无奈娇痴三岁女,绕腰啼哭觅银鱼。”
印证其初穿绯袍的境况(《旧唐书·白居易传》)。
苏轼借绯
苏轼任凤翔府判官(从八品)时,因职务需要借绯,后升迁至正式服绯品级(《宋史·苏轼传》)。
借绯不仅是服饰特权,更是身份与皇权的象征:
参考资料
(注:因古籍原版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权威纸质文献版本及学术著作。)
“借绯”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差异较大的解释,需根据来源权威性及历史背景进行区分:
综合、、等史料记载,该词源于唐宋时期的官员服色制度:
部分网络词典如、将其解释为:
建议:在学术或历史语境中应采纳第一种解释;若遇网络用语场景,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如需考证制度细节,可参考《通典》《老学庵笔记》等古籍原文。
傲侮臂胛采币车枕迟回辞条捣腾大田作物登等遁世离群多样时耳聒子帆风风驱电击風言醋語盖柿关禁海池桓郎笛讲文张字绛缯禁额禁固绩效宽豁连舰六色钱留州隆向绿莹莹冒橛骂市马尾辫梅勒章京命辞遣意明目张胆蜜筒洽博多闻钱额情见势屈清旨权族让步柔中有刚溽热舍生忘死设宴水底捞月书卷疏脱焘覆掏渌统镘童容团集沃头五牛图仙缘斜签缬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