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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州的意思、留州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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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州的解释

唐 赋税名。指留作地方州县使用的税收。《新唐书·食货志二》:“ 宪宗 分天下之赋以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参见“ 留使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留州是汉语历史词汇中具有特定行政与经济含义的复合词,常见于唐代文献记载。其核心释义指地方官府将征收的赋税按比例留存于本州使用,与"留使""留京"共同构成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体系。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代实行"三分法"赋税制度,明确规定"凡州县之税,三分之,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来源:中华书局《新唐书》点校本)。这种制度反映了古代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财政平衡机制。

在具体实施中,留州款项主要用于地方官吏俸禄、军备开支及公共建设。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唐纪》中记载,元和年间因藩镇割据,"留州之外,复有私敛",揭示该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地方财政滥用现象(来源:国家图书馆藏《资治通鉴》明刻本)。现代历史学家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强调,留州制度"实为维系地方行政运转之根本",其演变过程映射了唐代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消长(来源:商务印书馆学术著作系列)。

网络扩展解释

“留州”是唐代赋税制度中的专有名词,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1. 基本定义
    指地方州县直接留存使用的税收部分,属于唐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税制的构成之一。根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宪宗时期将全国赋税划分为三类:上供(上交中央)、送使(转交节度使或观察使)、留州(地方留存)。

  2. 历史背景与作用
    该制度反映了唐代中后期中央集权弱化、地方财政自主权增强的特点。通过划分“留州”税收,地方州县可自主支配部分财政,用于地方行政、军费及公共事务开支。

  3. 相关制度关联
    “留州”常与“留使”并列提及,后者指节度使辖区内的留存税收,两者共同构成地方财政体系,体现唐代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

“留州”是唐代地方财政的重要制度设计,其划分标准与比例随朝代变迁有所调整,但核心目的是平衡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需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唐代赋税结构,可参考《新唐书·食货志》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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