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ve in;give way] 在争执中部分地或全部地放弃自己的意见和利益
他争辩着,最后耸了耸肩,让步了
谓向对方稍示宽容。亦谓在争执中作一些退让。 梁启超 《中日交涉汇评》:“吾既欲示亲爱于友邦,则解释上节目上不妨特为让步。” 毛 * 《关于重庆谈判》:“在不损害人民基本利益的原则下,容许作一些让步。” 刘绍棠 《渔火》:“ 殷汝耕 不敢惹恼 姚六合 ,只得让步。”
“让步”是一个多语境词汇,其核心含义是“主动退让或妥协以达成某种目的”,具体解释如下:
指在矛盾或冲突中,一方自愿降低要求或放弃部分权益以换取和谐或进展。
例句:
“双方在谈判中各自让步,最终签订了合同。”
特点:
指通过协议将自身权利、利益让渡给他人。
例:
表达“虽然存在某种情况,但结果不受影响”的逻辑关系。
典型连词:
虽然/尽管/即使……但是/却……
例句:
“尽管下雨,他仍坚持晨跑。”(“下雨”未阻碍“晨跑”)
指国家或组织在利益交换中作出策略性妥协。
例:
贸易谈判中,A国降低关税以换取B国开放市场。
让步的本质是以退为进,通过局部牺牲实现整体目标,常见于人际关系、商业、外交等领域。需注意:
让步是一个用来表示放弃自己的立场或意见,接受对方的要求或观点的词语。它主要用于描述在争论、协商、谈判等情境中,为了达成共识或维护和谐关系而主动做出的妥协。
让步的拆分部首为讠和步,其中讠是“言字旁”,步是“人字旁”。根据笔画顺序,它的总笔画数量为13。
“让步”一词起源于中国古代,最早可以追溯到《尚书》中的记载。在繁体字中,让步的写法为「讓步」。
古时候,汉字“让步”可以用两个不同的字写作“譲步”或“讓步”,其中“譲”与现代汉字“让”意义相同,而“讓”则是现代汉字“让”的古体。
1. 为了维护友好关系,他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
2.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都需要做出一些必要的让步来达成共识。
退让、求同存异、妥协、妥善处理、调和等。
妥协、让与、退让、妥善处理。
坚持、不让、拒绝、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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