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大夏》, 禹 乐名;頀,《大頀》, 汤 乐名。后亦指典雅的古乐。 清 姚鼐 《送陈东浦方伯自江宁移任安徽》诗:“古风宜《頀》《夏》,伪体闢榛芜。”
“頀夏”是古代雅乐体系中的专有名词,指代周代宫廷祭祀仪式中使用的礼乐组合。该词由“頀”与“夏”两个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字素构成,具体释义如下:
一、字源与读音 “頀”读作hù,《汉语大字典》释其本义为“周代六乐之一”,特指《大頀》乐章,属于祭祀地祇的乐舞。“夏”在此处不指季节,而是《大夏》乐舞的简称,传为大禹时期创作的祭祀山川之乐,《礼记·乐记》记载“《夏籥》序兴”即指此乐。
二、礼制功能 “頀夏”连用见于《周礼》记载的礼乐制度,属于“六乐”体系中的组合形态。《周礼注疏》载“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頀》以祭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说明二者在祭祀仪式中具有空间层级性:頀乐祭祀四方神明,夏乐专祀具体山川。
三、艺术形态 据《通典·乐典》考据,《大頀》以管乐为主,八音齐备,象征天地交融;《大夏》则以籥(编管乐器)为核,配合九成之舞(九段式舞蹈),展现治水功绩。二乐合用时的“頀夏”组合,形成“钟鼓齐鸣-干羽纷纶”的立体艺术效果,被《乐纬》称为“阴阳合德之音”。
四、历史演变 汉代以后“頀夏”作为独立乐种逐渐消亡,但其核心元素被纳入历代雅乐。北宋陈旸《乐书》记载政和年间曾尝试复原周代“頀夏”乐章,但因乐器形制失传未竟全功。清代《律吕正义后编》仍保留“頀夏”作为礼乐分类术语,用于太庙祭祀的乐悬制度。
“頀夏”是一个古汉语词汇,结合搜索结果解释如下:
“頀夏”由两部分组成:
二者合称泛指古代帝王用于祭祀或庆典的典雅音乐,后扩展为对高雅古乐的代称。
“頀夏”主要用于描述商周时期的雅乐体系,常见于古代诗文或礼乐文献中,现代使用较少,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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