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对 新疆 天山南路 的通称。该地为维6*吾尔族所聚居,因 清 代对信仰伊6*斯6*兰教的少数民族或地区多加称为“回”,故名。也叫回部。《清史稿·天文志一》:“﹝ 高宗 ﹞迨平定 回疆 及两 金川 ,復令重度里差,增入《时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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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疆是清代对新疆天山南路的特定称谓,专指以维吾尔族(清代称“回部”)为主要聚居区域的广大地带。该词具有明确的历史地理内涵,以下从汉语词典释义角度结合权威史料进行详细解释:
回疆指清代新疆天山以南的广大区域,因当地居民以维吾尔族(清代文献称“回人”“缠回”)为主而得名。其地理范围包括今塔里木盆地周缘的绿洲城市群,如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阿克苏、库车、吐鲁番等地 。这一名称体现了清代官方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框架与族群识别体系。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廷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设“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驻喀什噶尔,统辖南疆八城(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形成“回疆八城”的行政格局 。
“回疆”是清代“新疆”(1884年建省前)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天山北路的“准部”(准噶尔部故地)。《清史稿·地理志》明确记载:“回疆者,天山南路也” 。
清代“回”字狭义指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如《钦定西域同文志》称“回人,即维吾尔”),广义可涵盖其他穆斯林族群。“回疆”之“回”特指维吾尔聚居区,与“回回”(泛指内地穆斯林)相区别 。
该词承载了清代对南疆绿洲农业文明、伊斯兰文化及维吾尔社会结构的认知,如《西域图志》记载回疆“城郭居国,耕织为业”的社会形态 。
随着1884年新疆建省及现代民族观念形成,“回疆”作为历史地理概念逐渐被“南疆”(自然地理称谓)或“维吾尔聚居区”(民族分布表述)取代,但其在清代文献、边疆史研究及历史地理学中仍具重要学术价值。
权威参考来源:
“回疆”是清代对新疆天山南路(今南疆及东疆部分地区)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和背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回疆”指清代对天山南路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聚居区域的统称。因清朝将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泛称为“回”或“缠回”,故得名“回疆”,亦称“回部”。这一名称体现了清代对边疆地区族群与宗教的划分方式。
清朝将信仰伊斯兰教的族群统称“回”,如“缠回”(维吾尔族旧称)、“汉回”(回族)等。因此,维吾尔族聚居的天山南路被称为“回疆”,与政治管理及族群识别密切相关。
《回疆通志》(又名《回疆事宜》)是研究回疆的重要史料,记录了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尤其是清政府对回疆的治理措施,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1884年新疆建省后,“回疆”一词逐渐被“新疆”取代,成为历史概念。如今该词多用于清代史研究或古籍中,例如《清史稿》等文献。
“回疆”是清朝基于族群与宗教特征对天山南路的命名,反映了当时的边疆治理策略。其地理范围和文化内涵在《回疆通志》等文献中有详细记载,是研究新疆历史的重要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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