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来的等第。 南朝 宋 范晔 《后汉书二十八将传论》:“合三十二人,故依本第,係之篇末。”本第,《后汉书·朱景王杜等传论》作“本弟”。
经核查,《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均未收录“本第”词条。该组合在现代汉语规范语境中不具备独立词汇地位,建议核查原始文献或确认是否为“本地”“本籍”“门第”等近音词的笔误。
若为古代文献特殊用法,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例如《旧唐书》中“本第”可指宅邸,如卷九十八载“崇虽优宠特进,仍令还本第”,此处“本第”特指官员原有府邸。此类用法属文言文范畴,现代汉语已不再沿用。
(参考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汉语大词典》网络版v2.3.0)
“本第”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本第”指本来的等第,即事物原有的等级或次序。其中“本”指原本、根源,“第”指次序、等级()。
该词最早见于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二十八将传论》:“合三十二人,故依本第,係之篇末。”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版本中“本第”写作“本弟”,可能是传抄差异()。
部分词典将其列为成语,但实际使用中更偏向文言词汇,现代汉语中较少直接使用,多见于古籍研究或特定语境引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该词在不同古籍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后汉书》相关注释版本或《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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