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change of notes] 见“换文”
更换条约。 郑观应 《盛世危言·纺织》:“今若改章加税,使价渐贵,运售渐艰,则土布之销场渐旺,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未为晚也。况换约之限期以十年,届期毅然行之,必有成效。”
换约在汉语中主要有两层含义,需结合法律与外交语境理解:
指双方或多方通过协商,替换原有约定并确立新条款的行为。
核心动作:
示例:商业合作中因条件变化,双方重新协商条款并签署新合同,即为“换约”。
在国际法领域,“换约”特指缔约国互相交换已批准条约文本的正式程序,标志条约生效。
关键流程:
例证:近代史中《南京条约》签订后,中英双方于1843年在香港互换批准书,完成换约程序。
释义“换”为“交换、更换”,“约”为“事先规定共同遵守的条款”,组合引申为协议更新。
将“换约”对应“exchange of instruments of ratification”(批准书交换),明确其国际法效力。
(注:因无法验证具体网页链接有效性,来源仅标注权威出版物名称。)
“换约”是国际法和契约领域中的专业术语,其核心含义是双方或多方通过正式程序更换原有条约或协议。具体解释如下:
核心含义
指通过交换正式文件(如照会、批准书)完成条约的更新或修订。例如,国际条约签署后需经各国批准,双方互换批准书即为换约。商业领域也可指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协议的行为。
程序特征
换约需满足两个条件:
国际条约
典型案例包括:
商业合作
企业可能通过定期换约调整合作条款,例如每年更新服务合同以优化条款。
历史争议
19世纪中西方换约常引发冲突,如第二次鸦片战争即因换约程序争议而起。
潜在风险
换约可能导致原条约权利义务变更,需注意:
如需具体案例或法律条文细节,可参考《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或历史外交档案。
案例抱惭鄙矮臂胛避浅常谭炒冷饭城角赤汗马螭鬽魍魉创造学传习出岔子催命符大夫枝大矩荅沓登峰造极顶补妒妇吨—公里蛾封鹅酒繁手分处丰城剑气辅殷寒蝉僵鸟寒桃合愿回驾胡萝卜火膏胡绳兼济瑊玏赍恨记事儿祭献军校澜汗襕笏灓水露头角满秩毛锥民穷财匮辟彊园气头上权夺市名爽然若失松活探知涂轨王家癖物在人亡先公后私谢见系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