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 唐 至 清 ,中央行政机构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秦 汉 之中央行政为九卿所分掌。 魏 晋 以后,由尚书分曹治事,曹便渐变为后来的部。 隋 初于尚书省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 唐 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 宋 沿袭未改。 元 六部归中书省管辖。 明 废中书省,六部独立,直接对皇帝负责,相沿至 清 末。
六部是中国古代中央行政机构的核心组成部分,正式形成于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延续至明清。其名称源于六个职能部门的分工体系,具体释义如下:
定义与职能划分
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掌不同政务。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六部是“自隋唐始设,为尚书省所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国家政务”。例如,吏部主官吏任免考核,户部掌财政赋税,礼部司礼仪科举,兵部统军事武官,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负责工程营造。
历史演变
六部制度肇始于隋代,唐代完善后成为中央集权的重要架构。据汉典网考据,明代废除宰相后,六部直接听命于皇帝,职权达到顶峰。清代沿袭明制,但增设理藩院等机构,六部职能逐渐细化。
现代影响
六部名称与职能对东亚国家官制产生深远影响。例如日本律令制下的“八省”即参考唐六部体系,韩国古代亦设有类似机构。当代汉语中,“六部”仍作为历史术语用于文化研究领域,如《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将其列为古代政治制度的关键词条。
六部是中国古代自隋唐至清朝的中央行政机构总称,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各司其职。以下是详细解释:
吏部
掌管全国文职官员的选拔、考核、任免与晋升,相当于现代的人事部。
户部
负责财政、税收、户籍及土地管理,类似现代的财政部和民政部。
礼部
主管礼仪、祭祀、科举考试及外交事务,涵盖文化教育职能。
兵部
统管军事事务,包括军队调动、武官任免及军械管理。
刑部
执掌司法与刑狱,负责法律制定与案件审理(清代增设大理寺等机构分管)。
工部
主管工程营造、水利交通及手工业,相当于现代的建设部。
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核心,通过分工协作强化中央集权,其结构影响了后世行政制度的设计。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故宫博物院官网或权威历史文献。
遨头卑不足道被孝边危播乱苍华惩羹吹虀打假淡霭掂量低羞笃速底蕴东不识斗齿牙翻涌丰登风疹块甘芳干玃感颂恒长或一鲛室介虑敬老尊贤金毛鼠究细儿急转裈褲拉忽拉仗联袂敛手待毙露地白牛美泽门仞秘诀磨刀水女儿子皮带品秩千骑乾竺忍手桑花扇摇试播水火无情说理文糖饴殄绝偷空讬身鼃蠙衣枉欲违禁为所欲为纬萧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