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令的别称。《左传·襄公三十年》:“ 赵孟 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宋史·窦俨传》:“请改两畿诸县令及外州府五千户以上县令为县大夫,升为从五品下。” 明 徐渭 《会稽县志诸论·设官论》:“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天子。”
县大夫是古代中国对县级行政长官的尊称或泛称,其核心含义指掌管一县政务的最高官员。以下从语义、历史演变及职能角度分述:
字义溯源
合称“县大夫”即“主一县之政的官员”,属雅称或古语表述,多见于典籍而非日常用语。
词典释义
据《汉语大词典》,“县大夫”指“县令的别称”,强调其作为一县之长的身份。此称盛行于周代至秦汉,后逐渐被“县令”“知县”等取代。
周代起源
西周时,“县大夫”为世袭官职,掌县域军政(《周礼·地官》),职能涵盖赋税、司法、教化。
例:孔子曾任鲁国中都宰(相当于县大夫),主理地方治安与民生。
秦汉制度化
秦推行郡县制后,“县令”为正式官名(万户以上称令,以下称长),但古籍仍沿用“县大夫”作为雅称(如《史记》载“魏县大夫”)。其职责包括:
后世演变
隋唐后“县令”成为通称,“县大夫”转为书面语或文人追古之用。明清时“知县”为法定名称,但方志、碑刻中仍可见“县大夫”尊称。
《周礼·地官·县正》
“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 郑玄注:“县正,即县大夫。”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周礼注疏》)
《史记·滑稽列传》
褚少孙补述:“(西门豹)为邺令……名闻天下。” 后世注家多称其为“邺县大夫”。
(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史记会注考证》)
《汉语大词典》
明确释义:“县大夫,县令的别称。”(第7卷第1248页)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
主要参考资料
-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 《周礼注疏》(中华书局)
-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 《史记会注考证》(上海古籍出版社)
-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十三经注疏》数据库(ctext.org)
“县大夫”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含义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县大夫”是县令的别称,主要作为县级行政长官的称谓使用。该词最早见于《左传》,如《襄公三十年》记载:“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
历史演变
读音争议
该词存在两种读音争议:
职能与地位
作为县级长官,其职能与县令一致,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司法、赋税等事务。宋代提议的“县大夫”品级提升(从五品下),反映了对重要县域治理的重视。
补充说明: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多见于历史文献或古籍研究。如需更详细的历史案例,可参考《左传》《宋史》等原始典籍,或查阅、等高权威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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