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的随嫁侄娣和有子的妾均称贵妾。以其身世地位尊贵,故称。《仪礼·丧服》:“贵臣、贵妾。传曰:何以緦也?以其贵也。” 郑玄 注:“贵妾,姪娣也。” 胡培翚 正义:“姪是妻之兄女,娣是妻之妹,从妻来为妾也…… 张尔岐 云:妾之有子者,即贵者也。 凌廷堪 云:贵妾即《曲礼》所谓长妾,长妾者贵妾也。”
"贵妾"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复合词,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释义:
身份定义 指古代宗法制度中地位高于普通侍妾的女性配偶,其身份需经正式礼仪程序确认。根据《仪礼·丧服》记载,贵妾需满足"有子则为之缌"的礼制要求,即生育子嗣者可享受特定丧服规格。
等级特征 在家庭伦理结构中,贵妾地位低于正妻而高于其他侍妾,常见于士大夫以上阶层。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特别指出:"贵妾谓侄娣也",强调其多出自妻族血亲的特殊身份来源。
职能区分 与普通侍妾相比,贵妾具有代主母执掌部分家事的权利。明代《温氏母训》载有"主母亡,贵妾可代摄中馈"的记载,印证其在家庭管理中的特殊职能。这种职能定位在《唐律疏议·户婚律》中亦得到法律层面的确认。
该词的语义演变折射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等级特征,其使用范畴随着清末民初《民律草案》废除妾制而逐渐退出日常语用体系。现代《汉语大词典》将其标注为历史词汇,建议在当代语境中使用时注意语境适配性。
“贵妾”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和地位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贵妾指两类女性群体:一是妻的随嫁侄娣(即媵妾制度中的陪嫁亲属,如侄女、妹妹),二是有子嗣的妾室。她们因出身或生育而地位高于普通妾室。
地位与分类
与普通妾的区别
普通妾多为婢女、青楼女子等贱籍出身,无法被扶正,而贵妾因出身或子嗣可享有更高待遇。例如唐代规定,良家妾可凭子嗣或家世成为“贵妾”,而贱籍妾则终身不可。
历史演变
《仪礼·丧服》中已提及“贵妾”概念,郑玄注解将其与媵妾制度关联。后世如唐代进一步细化,将子嗣和出身作为划分依据,反映了宗法制度对女性地位的深刻影响。
引申含义
在文学或成语中,“贵妾”也用于形容得宠或自负的女性,但此用法属于引申义,需结合语境理解。
“贵妾”是古代男权社会中基于血缘、子嗣和阶级形成的特殊身份,其地位介于妻与普通妾之间,体现了传统礼制对女性角色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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