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令的别稱。《左傳·襄公三十年》:“ 趙孟 問其縣大夫,則其屬也。”《宋史·窦俨傳》:“請改兩畿諸縣令及外州府五千戶以上縣令為縣大夫,升為從五品下。” 明 徐渭 《會稽縣志諸論·設官論》:“有裡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天子。”
“縣大夫”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在不同曆史時期的具體含義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縣大夫”是縣令的别稱,主要作為縣級行政長官的稱謂使用。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如《襄公三十年》記載:“趙孟問其縣大夫,則其屬也。”。
曆史演變
讀音争議
該詞存在兩種讀音争議:
職能與地位
作為縣級長官,其職能與縣令一緻,負責轄區内的行政、司法、賦稅等事務。宋代提議的“縣大夫”品級提升(從五品下),反映了對重要縣域治理的重視。
補充說明: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再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古籍研究。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可參考《左傳》《宋史》等原始典籍,或查閱、等高權威性來源。
《縣大夫》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指在古代中國,負責管理縣級行政事務的官員。
拆分部首和筆畫:縣(部首:縣,筆畫:7)大(部首:大,筆畫:3)夫(部首:大,筆畫:4)
來源:《縣大夫》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封建社會。在封建制度下,縣大夫是由皇帝任命的高級官員,負責管理縣級行政事務,監督地方經濟、民生和治安。
繁體:《縣大夫》這個詞的繁體字寫法為「縣大夫」。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縣的寫法為「縣」,大的寫法為「太」,夫的寫法為「父」。
例句:他的父親是當地的縣大夫。
組詞:縣令、大夫醫
近義詞:知縣、縣令
反義詞:鄉村幹部、普通民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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