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治事的规章。《周礼·天官·大宰》:“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左传·文公六年》:“ 宣子 ( 赵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 杜预 注:“典,常也。” 唐 苏頲 《命姚崇等北伐制》:“入敷事典,省阁称其闲练;出综条察,吏人畏其严明。”
(2).专门辑集有关礼制事件的类书。《明史·艺文志三》有 徐袍 著《事典考略》六卷。
(3).典故之一类。指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别于语典。
事典是汉语中一类特殊的工具书,指专门汇集、分类记载各类事物(如历史事件、典章制度、名物典故、自然现象等)的典籍或辞书。其核心在于以客观事实和具体事例为收录对象,而非解释词语的含义。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与性质
事典是以“事”为核心的工具书类型。“事”指具体的事件、事物、典故、制度等客观存在或历史记载的内容;“典”指具有典范性、可供查考的工具书。因此,事典的本质是分类编排、系统记述具体事实、史实或知识条目的参考书。它区别于以解释词语(字、词、短语)含义为主的“词典”(辞书),更侧重于提供关于事物本身的信息、背景、沿革或细节。例如,《中国历史大事典》《世界文化事典》等。
编纂特点与内容范围
特殊含义:日本法律典籍
在特定语境(尤其是涉及日本历史文化时),“事典”一词也指日本中世至近世(约12世纪末至19世纪中)由武家政权制定的法典,如著名的《御成败式目》(又称《贞永式目》)。这类“事典”是记录法律条文、裁判先例和习惯法的典籍,是当时社会重要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
参考来源:
“事典”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因语境和文化背景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不同来源的详细解释:
事典(shì diǎn)指以系统方式汇集各类事物、事件或知识的工具书或典籍,核心功能是为读者提供详实的背景信息和规范解释。其名称中“事”指事物或事件,“典”则强调规范性和权威性。
古代制度与规章
在《周礼》《左传》等古籍中,“事典”指治事的规章制度。例如《周礼·天官·大宰》提到“六曰事典,以富邦国”,强调其作为国家治理准则的功能。
类书与知识汇编
作为类书时,事典专门辑录礼制、历史事件等内容。如明代徐袍的《事典考略》即属此类。
文学中的典故类型
在诗歌创作中,“事典”特指引用古籍中的故事或历史事件,与“语典”(引用成辞成语)相区别。例如孟浩然诗句“羊公碑尚在”即化用《晋书》中羊祜的典故。
日语中的特殊用法
日语中“事典”有两种含义: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典籍或中日用法差异,可参考上述来源中的古籍引文及日语辞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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