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我辈;我们。《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吾曹何爱不为公。” 南朝 梁 王僧孺 《与何炯书》:“斯大丈夫之志,非吾曹之所能及已。” 宋 杨万里 《次主簿叔乞米韵》:“文字借令真可煮,吾曹从古不应贫。” 清 周亮工 《书影》卷二:“吾曹市语,举大数以为言,五金盖五十金云。” 郭沫若 《在欢送*********大会上》诗:“海洋深情逾骨肉,永恒胜利属吾曹。”
“吾曹”的汉语词典释义
一、基本释义
“吾曹”是古汉语中的第一人称复数代词,意为“我们”“我们这些人”或“我辈”。其中:
合称“吾曹”即指说话者自身所处的群体,带有强调共同身份或立场的色彩。
二、典籍用例与权威解析
《后汉书·马援传》:
“方今匈奴、乌桓尚扰北边,欲自请击之。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邪?……吾曹虽老,犹堪一战。”
解析:马援以“吾曹”自称,表达与将士们共同征战沙场的决心,凸显群体归属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吾曹何爱不为公?”
解析:此处“吾曹”指代说话者及其同僚,意为“我们这些人”,体现集体立场。
清代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吾曹读书,当以天下为己任。”
解析:文人以“吾曹”自称,强调士人群体共有的社会责任。
三、语体特征与近义词辨析
四、权威参考来源
释义综合参考以下典籍及工具书:
结语
“吾曹”作为典型的文言人称代词,承载古代汉语的群体表达范式,其核心语义始终围绕“我们这类人”展开,兼具身份认同与集体意识。现代使用需注意语境适配性,避免误用于口语场景。
“吾曹”是古代汉语中常用的代词,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吾曹”由“吾”(我)和“曹”(众人)组合而成,字面意为“我们这些人”或“我辈”,用于指代说话者所属的群体。它强调集体意识,常见于强调团结或共同责任的语境中。
古籍记载
诗词用例
郑板桥在《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中写道:“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以“吾曹”表达地方官吏对百姓疾苦的关切,成为经典名句。
尽管“吾曹”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但仍是研究古典文献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词汇。其蕴含的集体精神与责任感,对理解古代社会伦理具有参考价值。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或诗句背景,可查阅《韩非子》《郑板桥集》等原著,或参考权威词典(如汉典、查字典)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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