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统治者对当地起义农民的蔑称。《元史·仁宗纪二》:“庚辰, 卢阳 , 麻阳 二县以土贼作耗,蠲其地税赋。” 清 吴敏树 《黄特轩传》:“ 黄君 旋又逐之 巴陵 新墻市 ,土贼即时皆散。”
“土贼”一词的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和语境中有所演变,以下是综合解释:
古代蔑称
旧时统治者对农民起义军的贬义称呼,常见于官方文献。例如《元史·仁宗纪二》记载“卢阳、麻阳二县以土贼作耗”,清代吴敏树《黄特轩传》也提到该词用于描述地方起义者()。
地域性特征
强调“土”字,指代本土或地方性反抗势力,与“流寇”形成对比()。
文化层面的贬义
指缺乏文化素养却故作高雅的人,例如暴发户在高端场合夸夸其谈()。
犯罪手段分类
与高科技犯罪相对,形容使用传统方式作案者,如抢劫犯、诈骗犯等()。
青年群体中的调侃
学生间用于形容行为不合常理的人,如“大热天穿长袖”等场景()。
该词从历史贬义逐渐泛化,现代多用于非正式场合的讽刺或调侃。使用需注意语境,避免冒犯他人。
土贼是指那些在农村地区活动且以盗窃、抢劫为生的犯罪分子。他们通常动用暴力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土贼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安全和稳定。
土贼这个词是由“土”和“贼”两个部分组成。
“土”字是四笔,属于水部,代表土地和农村的意思。
“贼”字是八笔,属于贝部,表示以犯罪为生的人。
“土贼”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农村地区常遭受盗贼侵扰,因此经常有人以“土贼”来指代这些农村地区的小偷和抢劫犯。繁体字“土賊”也可以用来表示“土贼”。
古时候,“土贼”这个词的写法是有所不同的。以典型的古时候汉字写法为例,它的写法是“士走”。
“士”代表农村地方的人,也可以理解为土地;“走”表示盗贼、犯罪者,引申为犯罪。
1. 这个农村地区近期多次发生被土贼入侵的案件。
2. 村民们组织起来,联合抵抗土贼的侵害。
3. 警方成功抓获了一伙土贼。
组词:土贼团伙、土贼行为、土贼活动。
近义词:乡下贼、农村盗贼。
反义词:义士、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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