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入乐的诗。 宋 程大昌 《考古编·诗论一》:“若夫 邶 、 鄘 、 衞 、 王 、 郑 、 齐 、 魏 、 唐 、 秦 、 陈 、 檜 、 曹 、 豳 ,此十三国者,诸皆可采,而声不入乐,则直以徒诗著之本土。” 姚华 《论文后编·目录中》:“盖乐府与诗,本出一源,其别惟入乐与否之分耳。有声可歌者,即四、五、七言诗亦可为乐府,否则长短杂言而不能入乐,犹徒诗也。”
徒诗是中国古代诗歌分类中的重要概念,指不配乐演唱、独立存在的纯文字诗歌形式,与配乐的“乐府诗”相对。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音乐属性的剥离
徒诗最早可追溯至《诗经》中未入乐的部分,东汉郑玄在《诗谱序》中已注意到“诗之正经”与“变风变雅”的音乐差异。至魏晋时期,随着五言诗的发展,徒诗逐渐脱离音乐体系,形成独立文学形态。王力在《汉语诗律学》中指出,徒诗的格律化标志着汉语诗歌“从听觉艺术转向视觉艺术”的质变。
二、文体特征的演进
徒诗在形式上突破乐府诗的固定曲调限制,南朝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详细论述了徒诗“采缛于正始,力柔于建安”的风格流变。唐代近体诗将徒诗发展至顶峰,形成五绝、七律等固定格式,袁行霈《中国文学史》强调这是“汉语单音节特征与声调系统完美结合的产物”。
三、创作范式的确立
宋代以降,徒诗成为文人抒情言志的主要载体。严羽《沧浪诗话》提出“诗者,吟咏情性也”的创作理念,标志着徒诗理论体系的成熟。清代沈德潜《说诗晬语》更将徒诗的意境营造总结为“无弦之音,无墨之画”。
该术语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不入乐的诗歌”,其语义演变轨迹完整记录了汉语诗歌从综合艺术到纯文学形态的发展过程。
“徒诗”指不入乐的诗,即不配乐演唱、仅用于文字吟诵的诗歌形式。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徒诗与入乐的“歌诗”相对,特指未被谱曲或脱离音乐独立存在的诗歌。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宋代程大昌的《考古编》,强调诗与乐分离的形态。
历史背景
诗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原始歌谣(群体创作、自然传唱)→乐章(入乐的官方或仪式诗歌)→徒诗(个体创作的纯文本诗歌)。徒诗的出现标志着诗歌脱离音乐束缚,成为独立的文学体裁。
典型特征
词源解析
“徒”在此取“空、仅”之义,强调诗歌仅以文字形式存在。例如《齐风·南山》等未被编入乐调的篇章即属徒诗。
如需进一步了解徒诗与乐府、歌谣的区别,可参考()对诗歌史分野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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