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商市征收的赋税。《管子·幼官》:“三会诸侯,令曰:‘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韩诗外传》卷六:“ 晋文公 游於 河 而乐,曰:‘……吾食客门左千人,门右千人,朝食不足,夕收市赋,暮食不足,朝收市赋。’”
市赋是汉语中的历史经济术语,指古代政府对市场交易征收的赋税,属于商业税的一种形式。其核心含义与权威解析如下:
市赋(shì fù)指官府在集市、商业场所征收的税费,是古代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起源与演变
市赋制度可追溯至周代“九赋”中的“关市之赋”,汉代称“市租”,唐宋时期发展为“商税”“住税”,明清纳入“牙税”“落地税”范畴。
征收形式
“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印证市赋归属皇室或地方财政。
记载宋代“凡州县皆置务,关镇或有焉,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反映市赋征收机构的普及。
《说文解字注》 释:“赋,敛也”,强调强制性征收属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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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赋”是中国古代税收制度中的术语,指国家向商市征收的赋税。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市赋由“市”(商市、城市)和“赋”(赋税)组成,字面含义为对商业活动或城市区域征收的税款。其征收对象包括商人、市场交易及城市相关经济活动。
历史背景与文献依据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市赋已见于典籍。例如:
功能与意义
市赋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还用于城市建设、行政管理及公共事务。古代城市作为商业中心,通过征税实现“自然环境人化”与“人文遗产物化”的双向作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延伸对比
与“田赋”(农业税)、“关赋”(关税)并列,市赋体现了古代“重农抑商”政策下对商业的有限认可,同时平衡不同经济领域的税收比例。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朝代税率变化或相关制度,可查阅《管子》《韩诗外传》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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