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商市征收的賦稅。《管子·幼官》:“三會諸侯,令曰:‘田租百取五,市賦百取二,關賦百取一。’”《韓詩外傳》卷六:“ 晉文公 遊於 河 而樂,曰:‘……吾食客門左千人,門右千人,朝食不足,夕收市賦,暮食不足,朝收市賦。’”
“市賦”是中國古代稅收制度中的術語,指國家向商市征收的賦稅。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市賦由“市”(商市、城市)和“賦”(賦稅)組成,字面含義為對商業活動或城市區域征收的稅款。其征收對象包括商人、市場交易及城市相關經濟活動。
曆史背景與文獻依據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市賦已見于典籍。例如:
功能與意義
市賦不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部分,還用于城市建設、行政管理及公共事務。古代城市作為商業中心,通過征稅實現“自然環境人化”與“人文遺産物化”的雙向作用,推動社會經濟發展。
延伸對比
與“田賦”(農業稅)、“關賦”(關稅)并列,市賦體現了古代“重農抑商”政策下對商業的有限認可,同時平衡不同經濟領域的稅收比例。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稅率變化或相關制度,可查閱《管子》《韓詩外傳》等文獻原文。
《市賦》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在市場上征收的稅賦。它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市”和“賦”。
“市賦”的部首是“巾”和“貝”,它們分别位于字的上方和下方。
“市賦”的總筆畫數為9畫,其中“市”字4畫,而“賦”字5畫。
《市賦》一詞起源于中國古代的稅收制度。在古代,市場是商業交流和商品流通的核心地點,國家會對市場進行管理,并征收稅賦。因此,“市賦”指的就是針對市場征收的稅收。
在繁體字中,“市賦”保持原樣,沒有發生變化。
在古代漢字演變的過程中,“市賦”字的形态可能會有變化。但目前所使用的标準字形與古代相比沒有太大變化。
1. 為了維持市場的正常運作,政府向商家征收了一定比例的市賦。
2. 在古代,市賦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
3. 商人們紛紛抱怨市賦的增加對他們經營造成了很大的負擔。
組詞:市集、市井、賦稅、市場。
近義詞:市稅、市征。
反義詞:免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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