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餙法”。整饬法度。饰,通“ 飭 ”。 汉 贾谊 《过秦论下》:“先王知壅蔽之伤国也,故置公卿、大夫、士,以饰法设刑,而天下治。” 唐 阎伯璵 《弹碁局赋》:“良工餙法以修身,小人耻射以作翫。”
“饰法”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需结合不同语境区分:
1. 主流含义:整饬法度(通假字用法)
2. 现代衍生义:装饰方法(字面组合义)
注意:部分词典(如)将其解释为“描述事物过于华丽而失真”的成语,但该释义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建议以第一种解释为准。若在古籍或学术语境中遇到此词,通常指向“整饬法度”的政治治理概念。
《饰法》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其中,“饰”是第一个字,表示装饰、修饰的意思;“法”是第二个字,表示方法、规则的意思。
《饰法》这个词的第一个字“饰”是由食部和巳部两个部首组成,其中食部表示与食物相关的意思,巳部表示触角的形状。它的总笔画数是20;第二个字“法”是由水部和去部两个部首组成,其中水部表示与水相关的意思,去部表示去除的意思。它的总笔画数是8。
《饰法》这个词的来源比较古老,最早出现在《礼记·乐记》中,用于描述在音乐仪式中的装饰规矩。在繁体中,“饰”字的写法与简体一致,而“法”字则写作「法」。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相较于现代的形态,“饰”字可能会写作金字旁加“白”,表示与金属相关的意思;“法”字可能会写作“去”字旁加“水”,表示去除水的意思。
1. 她擅长运用各种饰法,使得每个房间都充满了艺术氛围。
2. 这种饰法是文艺作品中常用的手法,能够为作品增加更多的情感层次。
饰品、饰物、装饰、装饰品、修饰、修饰品
修饰、装饰、点缀、打扮
剥离、去除、简化、素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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