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绳技 ”。亦作“ 绳妓 ”。1.杂技之一种。俗称走索。《新唐书·回鹘传下·黠戛斯》:“戏有弄驼、师子、马伎、绳伎。”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绳妓》:“ 玄宗 开元 二十四年八月五日,御楼设绳妓。妓者先引长绳两端属地,埋鹿卢以繫之,鹿卢内数丈立柱以起,绳之直如絃,然后妓女以绳端躡足而上,往来倏忽之间,望之如仙,有中路相遇侧身而过者,有著屐而行之,从容俯仰者……曾无蹉跌,皆应严鼓之节,真奇观也。”
(2).指绳技艺人。《明史·流贼传·李自成》:“会绳伎 红娘子 反,掳 信 ,强委身焉。” 清 吴炽昌 《客窗闲话·难女》:“昔闻 献县 来一绳技,有姿色。”
绳伎是中国古代杂技艺术的重要分支,指表演者在悬空的绳索上进行平衡、行走、跳跃及技巧动作的表演形式。其历史可追溯至汉代,发展至唐宋时期达到鼎盛,兼具娱乐性与技艺性,反映了古代杂技艺术的高超水平。
绳伎又称“绳技”“走索”,表演者需在架设于高处的绳索或钢丝上完成行走、腾跃、倒立等动作,常辅以舞蹈或器械(如竹竿、扇子)增强观赏性。汉代文献已记载“走索”表演,唐代归入“百戏”,宋代《东京梦华录》详细描绘了艺人“乘索”腾空的场景,体现其惊险性与艺术美感。
绳伎在古代兼具娱乐大众与彰显国力的双重功能。唐代宫廷以“绳妓”款待外使,展现文化繁荣;而民间艺人则以此为生计,社会地位微妙。现代杂技艺术中,走钢丝、高空绳索等表演形式继承绳伎传统,并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吴桥杂技等团体仍传承相关技艺。
参考资料:
“绳伎”是中国古代传统杂技艺术的一种,主要包含以下层面的解释:
“绳伎”又称“绳技”或“绳妓”,是杂技表演形式之一,俗称走索。表演者需在悬空的绳索上完成行走、跳跃、平衡等高难度动作。
“绳伎”亦可指代从事此技艺的艺人。例如《明史》记载,明末起义领袖李自成曾与绳伎红娘子有交集。
需与“绳妓”(指被束缚的宫廷妓女)区分,后者属词义演变中的特殊用法,与杂技无直接关联。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细节,可参考《封氏闻见记》《明史》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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