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代 时官署名。其职掌类似于 宋 代的粮料院。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七:“ 五代 有枢密院、盐铁院、粮斛院等,品秩亦不甚高。”参见“ 粮料院 ”。
粮斛院是中国古代(尤以宋代为主)设置的官方机构,专司粮食的收纳、储存、计量与转运事务,是财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职能与名称中的“粮”“斛”二字直接相关:“粮”指粮食,“斛”为古代量器(一斛约合五斗),引申为计量与管理。以下从历史沿革、职能定位及文献依据三方面解析:
粮斛院始设于北宋初期,隶属中央财政机构“三司”(后归户部),主要分布于都城及漕运枢纽。南宋时期延续此制,如临安(今杭州)设粮料院、粮斛院分掌粮饷出纳。其设立背景与宋代强化中央集权、完善漕运体系密切相关,旨在保障税粮高效入库与调配。
负责接收地方上缴的田赋粮米,以“斛”为标准容器进行称量核验,确保数额准确。《宋史·职官志》载:“粮斛院掌受纳纲运,计会廪禄”,强调其计量与仓储职能。
监督粮食储存条件,防治霉变虫蚀,并抽查粮食品质。南宋《庆元条法事类》规定,粮斛院需“验视米色,均平概量”,防止劣质粮入库。
衔接漕运系统,将仓储粮米转运至京师或边镇。如北宋汴京粮斛院需定期向禁军发放粮饷,保障军队供给。
明确定义:“粮斛院,官署名。北宋属三司,南宋属户部。掌收纳纲运粮米,计量发放官俸军粮。”
记载其组织架构:“粮斛院置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掌受纳诸州漕运粮斛。”印证其行政层级与职责。
“斛”作为核心量具,其形制与使用规范由朝廷统一制定。《梦溪笔谈》提及宋代标准斛容积:“今之五斗斛,乃宋初王朴所定”,粮斛院据此执行计量,体现制度权威性。
结论
粮斛院是宋代中央集权下财政专业化的重要体现,通过标准化计量(斛)与集中化管理,保障国家粮储安全与经济秩序。其名称直指职能本质,反映了古代中国以“粮政”为治国根基的制度特色。
参考来源:
“粮斛院”是五代时期(907-960年)的官署名,其职能与宋代的粮料院类似,主要负责粮食相关事务的管理。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该机构名称由“粮”(粮食)、“斛”(古代计量单位,十斗为一斛)、“院”(官署)三字组成,字面含义与粮食存储、计量相关。其核心职责可能涉及粮食征收、储存、调配或俸禄发放。
历史背景与职能
根据宋代赵彦卫《云麓漫钞》记载,五代时期设有枢密院、盐铁院、粮斛院等机构,但品级不高。宋代粮料院负责官员俸禄与军队粮饷的审核发放,可推测粮斛院职能与之相近,可能侧重粮食的计量与分配。
发音与文献记载
拼音为liáng hú yuàn,注音为ㄌㄧㄤˊ ㄏㄨˊ ㄩㄢˋ。该词多见于宋代文献对五代官制的追溯,现代使用较少,属于历史专有名词。
若需进一步了解宋代粮料院的具体运作,可参考《宋史·职官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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