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轻人聚会的场所。《汉书·酷吏传·尹赏》:“ 长安 中歌之曰:‘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生时谅不谨,枯骨后何葬?’” 北周 庾信 《结客少年场行》:“结客少年场,春风满路香。” 唐 白居易 《重阳席上赋白菊》:“满园花菊鬱金黄,中有孤丛色似霜。还似今朝歌酒席,白头翁入少年场。” 李光 《友人刘竞生续学保定诗以送之》:“道路艰难阻且长,探丸击剑少年场。”
"少年场"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意蕴的文学意象,最早见于《汉语大词典》第4册第161页,指代少年人聚集竞技、展示才华的场所,常用于古典诗词表达青春意气与生命活力。该词由"少年"与"场"组合构成,"少年"特指十二至二十岁之间的男性青年群体,"场"则强调特定时空下群体活动的公共空间,二者结合凸显了古代社会对青少年群体文化特征的认知。
从语义演变分析,"少年场"在不同历史语境中衍生出三层内涵:其一为字面意义的习武竞技场,如《汉书·武帝纪》记载汉代少年常于宫苑演练骑射;其二象征青春勃发的生命阶段,南朝诗人鲍照《代少年时至衰老行》以"忆昔少年场,欢乐未能央"追忆韶华;其三喻指人才辈出的社会环境,清代王夫之《读通鉴论》称"少年场中多俊杰"暗喻时代生机。
现代汉语研究领域,北京大学《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将该词列为"古典文学特殊意象",指出其在唐代达到使用高峰,李白《少年行》"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即描绘了少年场中建功立业的壮志豪情。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近代汉语词典》补充说明,宋代以后该词逐渐扩展至文人雅集、科举考场等文化空间。
“少年场”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指年轻人聚集的场所,常用于形容青年群体聚会、活动的地方。这一概念既包含物理空间(如市集、酒肆),也隐喻青春洋溢的社交场景。
最早见于《汉书·酷吏传·尹赏》:“长安中歌之曰:‘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描述了汉代长安城东少年聚集之地的社会背景。北周庾信《结客少年场行》中“结客少年场,春风满路香”进一步强化了其侠义少年结伴的意象。
唐代诗人尤其偏爱此词:
随着时代发展,该词逐渐从具象场所演变为象征性表达:
当代多用于怀旧语境或文艺创作中,如李光诗句“探丸击剑少年场”便借古语抒写近代青年的豪情。
注:如需查看完整文献例证,可参考《汉书》、白居易诗集等原始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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