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失去民心。《诗·大雅·文王》:“ 殷 之未丧师,克配上帝。” 郑玄 笺:“师,众也。”
(2).谓战败而损失军队。《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晋 陆机 《辩亡论下》:“彊寇败绩宵遁,丧师太半。” 明 王琼 《双溪杂记》:“ 毛鋭 丧师不加罪。”
丧师,汉语复合词,由“丧”与“师”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释义 “丧”本义指失去、灭亡,《说文解字》释为“亡也”;“师”在军事语境中特指军队编制,《周礼》载“二千五百人为师”。二者结合指战争中军队遭受毁灭性损失,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侯败楚师于城濮”,败军即可称“丧师”。
二、语义演变
三、用法特征
四、相关成语 “丧师失地”作为四字格固定搭配,始见于《清史稿·洪承畴传》,现多用于评价重大历史事件。
(参考资料:许慎《说文解字》、孙武《孙子兵法》、吕思勉《中国通史》)
“丧师”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
失去民心
源自《诗经·大雅·文王》:“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这里的“师”指民众,“丧师”意为统治者失去民众支持。
战败损失军队
常见于军事语境,如《左传·隐公十一年》提到“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指因战败导致军队伤亡惨重。
含义 | 例句 | 来源 |
---|---|---|
失去民心 | 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 | 《诗经》 |
战败损兵 | 彊寇败绩宵遁,丧师太半。 | 陆机《辩亡论》 |
建议结合具体文本语境判断词义,优先参考权威典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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