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新唐书·循吏传·何易于》:“盐铁官榷取茶利,詔下,所在毋敢隐。 易于 视詔书曰:‘ 益昌 人不征茶且不可活,矧厚赋毒之乎?’”
榷取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官府对某些商品实行专营专卖,并通过强制手段征收或独占利益。以下是具体解析:
榷(què)
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年)
取(qǔ)
榷取 =专卖征收,具体指:
例证:
《资治通鉴·唐纪四十五》载德宗时期"增榷取钱",指增加专卖税赋。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资治通鉴》
该词多见于唐宋经济文献,反映古代禁榷制度(国家专卖):
来源:
《中国财政史》(叶振鹏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征榷"泛指专卖征税制度(如《宋史·食货志》),"榷取"更侧重征收行为本身。
赋税基于土地或人口征收;"榷取"则通过商品垄断权获利。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
"榷取:专卖取利。"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
《中国经济通史》(经济日报出版社):
唐代中后期"榷取之利,居财政收入之半",印证其经济地位。
榷字篆体写作「」,从木(商品)、隺(hè,表独占),字形体现"以权控利"内涵。
来源:《说文解字注》(段玉裁,上海古籍出版社)
$$
begin{aligned}
&text{榷} = text{木(资源)} + text{隺(垄断)}
&text{取} = text{又(手)} + text{耳(割取)}
end{aligned}
$$
“榷取”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综合搜索结果解释如下:
“榷取”原指通过官方渠道对特定商品(如盐、茶等)进行专营或征税。例如,《新唐书·循吏传·何易于》记载:“盐铁官榷取茶利”,指官府对茶叶贸易征收专营税()。
部分现代词典(如)提到,该词可引申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带有贬义色彩,但这一用法在古籍中较少出现,更多属于现代语境下的扩展解释()。
古籍如《新唐书》明确将“榷取”解释为“征收”,而引申的贬义未见于经典文献,需谨慎使用()。
“榷取”在历史文献中主要指官方征税或专营,现代可引申为贬义,但需注意语境。建议优先采用历史释义,避免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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