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丢弃尸骨。谓死亡。《三国志·吴志·虞翻传》“ 权 积怒非一,遂徙 翻 交州 ” 裴松之 注引《虞翻别传》:“永陨海隅,弃骸絶域。”
弃骸(qì hái)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抛弃尸骨或遗体,通常用于描述战乱、灾荒或极端困境下无法妥善安葬死者的悲惨场景。以下从词典释义角度详细解析:
指因客观条件限制(如战争、逃亡、贫困等)而被迫丢弃死者遗体,使其无法得到安葬。该词带有强烈的悲悯色彩,反映了古代社会动荡时期生者的无奈与死者的凄凉结局。其构成:
该词最早见于史书与文学作品,用以记载战乱或灾难后的惨状:
现代汉语中,“弃骸”属书面语,多用于历史叙述或文学创作。其引申义可指对事物根本或遗留问题的彻底漠视,如“弃骸传统”喻指完全抛弃文化遗产。但在日常语境中,更常用“曝尸荒野”“无人收殓”等替代表述。
权威参考来源:
“弃骸”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可结合多个文献资料进行解读:
基本释义
指“丢弃尸骨”,引申为“死亡”之意,多用于描述客死他乡或尸骨未得安葬的境况。例如《三国志·吴志·虞翻传》裴松之注引《虞翻别传》中提到:“永陨海隅,弃骸絶域”,表达了身死异乡的悲怆感。
文学语境
该词在诗词中常渲染凄凉氛围,如宋代方回诗句“无气欲为人,瓦砾弃骸胔”,明代程敏政“不任驱征役,相甘食弃骸”,均以“弃骸”暗喻战乱或困苦中的死亡场景。
构词解析
需要注意的是,现代汉语中此词已极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古籍或特定文学作品中。如需更详细的历史语用案例,可查阅《三国志》注疏及宋明诗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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