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揭开某种隐秘的事物。 元 姚燧 《故民锺五六君墓铭》:“伊谁成厥孝子志,苟有善兮必门地。 汉 氏 仲山 凡岂异,奋笔发隐太史 燧 。”
(2).指一种阐发隐奥的文体。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纍臣自 崇禎 戊辰秋,絶荤酒,皈依释氏,又诵《金刚》等经,又得详味 莲池大师 所纂《弥陀疏抄》、《菩萨戒发隐》等编,欢服释教宏博,诚暗助圣朝,治化不浅。”如: 鲁迅 《准风月谈》有《帮闲法发隐》。
发隐是汉语复合词,其释义需从构词语素与古典文献用例综合考辨,核心含义为揭示隐秘之事或阐发幽微之理。以下从权威词典与文献角度分层解析:
发(發)
《说文解字》释为“射发也”,本义为射出箭矢,引申为开启、揭露、显现。如《广雅·释诂四》:“发,开也。”
▶ 文献例:《论语·为政》:“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朱熹注:“发,谓发明所言之理。”
隐(隱)
《说文》训“蔽也”,指隐藏、幽微难见之事。如《周易·系辞上》:“探赜索隐,钩深致远。”
▶ 文献例:《论语·季氏》:“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邢昺疏:“隐,谓隐匿。”
结合语素义与古典用例,“发隐”包含两层含义:
动词性:揭示隐秘
▶ 指揭露未被察觉的真相或内情。
文献依据:
《汉书·艺文志》:“儒家者流……明教化,发隐微。”颜师古注:“发幽隐,明微细。”
名词性:幽微之理
▶ 指尚未显明的道理或事物本质。
文献依据:
清代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凡经中发隐,皆由实测而断。”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发隐:
① 揭露隐秘。
② 阐发幽深的义理。
引例: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发隐抉微,辨正伪谬。”
《辞源》(商务印书馆修订本)
释为“发现隐微”,引宋王安石《答陈柅书》:“足下聪明,足以发隐。”
在传统学术中,“发隐”常关联考据学与义理学:
“发隐”是一个汉语词语,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揭开隐秘的事物
指通过行动或文字揭示隐藏的真相或未被发现的秘密。例如,元代姚燧在《故民锺五六君墓铭》中写道:“奋笔发隐太史燧”,即通过文字揭露隐情。
使用场景:多用于描述揭示历史真相、社会现象或人物意图,如“发隐擿伏”(揭露坏人坏事)。
一种阐发隐奥的文体
指通过文章或论述形式,对深奥、隐秘的内容进行阐释。例如鲁迅的《帮闲法发隐》即以此类文体探讨社会问题。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历史文献引用,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相关学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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