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纹饰的剑。或曰以虎皮饰之。班,通“ 斑 ”。 汉 制,朝服带剑。 晋 易以木,谓之班剑,取装饰灿烂之义。后用作仪仗,由武士佩持,天子以赐功臣。《南史·张敬儿传》:“﹝ 敬儿 ﹞既得开府,又望班剑。语人曰:‘我车边犹少班兰物。’” 唐 李白 《天长节使韦公德政碑》:“罗衣蛾眉,立乎玳筵之上;班剑虎士,森乎翠幕之前。”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旗旐采章·班剑》:“本 汉 朝服带剑,取五色班阑之义。《开元礼义纂》曰: 汉 制,朝服带剑, 晋 代之以木,谓之班剑, 宋 齐 谓之象剑。”
(2).指持班剑的武士。 南朝 齐 王俭 《褚渊碑文》:“以靖难之功,进爵为侯,兼授尚书令、中军将军,给班剑二十人。”《旧唐书·魏徵传》:“ 徵 薨,年六十四, 太宗 亲临慟哭……给羽葆鼓吹、班剑四十人。”参见“ 斑剑 ”。
班剑是中国古代仪仗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指装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常用于帝王、贵族或高官出行的仪卫队列中。其名称源于“班”通“斑”,意为纹饰,后引申为排列成班的持剑仪仗队。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汉代,《后汉书·舆服志》记载:“诸侯王法驾,虎贲、旄头、班剑、鼓吹备其仪”,体现了其作为身份象征的功能。
从形制上看,班剑并非实战兵器,而是以木制成并施以彩绘,剑身常饰有虎纹、云纹等图案,剑鞘镶嵌珠宝或包裹锦帛。唐代杜佑在《通典·礼典》中描述:“班剑,谓执剑成行,班列于前……以木为之,或施雕镂”,说明其材质与礼仪属性。随着朝代更迭,班剑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朝廷常将“赐班剑”作为对功臣的殊荣,如《晋书·职官志》载:“诸公及位从公者……给虎贲二十人,班剑二十人”。
在文化内涵层面,班剑制度反映了古代礼法中对等级秩序的严格规定。《隋书·礼仪志》特别强调班剑数量与官阶的对应关系:“一品班剑六十人,二三品四十人,四品三十人”,这种量化差异成为身份辨识的重要标志。至宋代以后,班剑逐渐被其他仪仗器物取代,但其作为古代礼仪文化载体的历史价值,仍为研究典章制度的重要实证材料。
主要参考资料:
“班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礼仪用剑,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班剑最初指有纹饰的剑,或以虎皮装饰的剑(“班”通“斑”)。汉代规定官员朝服需佩剑,但晋代改用木制,称为班剑,取其装饰华丽之义,后演变为仪仗用具,由武士佩持,天子用于赏赐功臣。
班剑是身份与荣誉的象征,常用于表彰功臣。例如:
据《开元礼义纂》《汉官仪》等文献,班剑剑首装饰物(如璏、环等)的差异可区分佩戴者等级。其形制与“鼓吹”(仪仗乐队)常配合使用,凸显礼仪规格。
班剑是古代礼仪制度中的重要元素,体现了从实用到象征的功能演变,兼具装饰性与阶级标识作用。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南史》《旧唐书》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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