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峻的法令。《淮南子·原道训》:“夫峭法刻诛者,非霸王之业也。” 汉 桓宽 《盐铁论·非鞅》:“ 商鞅 峭法长利, 秦 人不聊生,相与哭 孝公 。”《新唐书·李鄘传》:“而 鄘 当官,以峭法操下,所至称治。”
峭法(qiào fǎ)的详细解释如下:
峭法指严峻的法令,强调法律或政策的严苛性与强制性。该词常见于历史文献,多用于描述古代统治者或官员推行的严厉治理手段。
《淮南子·原道训》
“夫峭法刻诛者,非霸王之业也。”
——意为严刑峻法并非成就霸业的根本。
《盐铁论·非鞅》
“商鞅峭法长利,秦人不聊生,相与哭孝公。”
——描述商鞅变法时期法令严酷,导致民不聊生。
《新唐书·李鄘传》
“鄘当官,以峭法操下,所至称治。”
——记载唐代官员李鄘以严法治理地方。
部分资料(如)提到“峭法”为山水画技法,但此用法较罕见,且未见于权威典籍,可能为混淆或误传。主流含义仍以“严峻法令”为主。
“峭法”是中国古代对严酷法令的特定表述,体现了法家思想中“以刑去刑”的理念,但历史实践常伴随争议。如需深入探究,可参考《盐铁论》《淮南子》等古籍原文。
《峭法》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山峰陡峭的地势。形容山势高耸险峻。
《峭法》的部首是山(山字旁),分别由“山”和“罒”(网字旁)组成。它总共有12个笔画。
《峭法》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康熙字典》中,是明朝康熙皇帝命令编纂的一部大型字典。
《峭法》的繁体字是「嶠法」。
古时候,《峭法》的汉字写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康熙字典》的记载,古代有些版本写作「峭逿」或「峭度」。
他们攀登峭法的山峰,体验到了极度的刺激。
陡峭、险峻、陡立、突兀。
平缓、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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