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bourer on shortterm basis;casual labourer;seasonal labourer] 临时的雇工
打短工
农村中短期受雇的佣工。别于长工而言。 清 褚人穫 《坚瓠秘集·长短工》:“ 吴 中田家,凡久佣於人者,谓之长工;暂佣於人者,谓之短工;插蒔时而暂唤者曰忙工。” 鲁迅 《呐喊·故乡》:“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 杨沫 《青春之歌》第二部第十二章:“他的长工们呢,这几天都不在家,他们都奉了主人的命令到远处雇短工去了。”
“短工”是现代汉语中表示临时性劳动关系的常用词汇。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解释,“短”指时间不长,“工”指工作或劳动者,组合后特指“按日或按季节雇佣的临时性劳动者”。该词常见于农村与城市用工场景,例如鲁迅在《故乡》中描述的“忙月”雇工,即为典型文学例证。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短工”属于偏正结构名词,中心语素“工”受“短”的修饰限制,强调工作时限特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新华方言词典》(2018)指出,该词在北方方言中常与“长工”形成反义对照,体现中国传统雇工制度的层级差异。
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统计显示,“短工”一词在劳动合同法相关文献中的使用频率较二十世纪提升37.6%,反映社会对非正规就业群体关注度的提升。典型用法如:“农忙时节雇短工”“快递行业短期用工”等。
“短工”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延伸,以下是详细解释:
短工指临时雇佣的工人或短时间内完成的工作。这一概念起源于古代农村,最初特指农忙时期短期受雇的劳动者,与长期雇佣的“长工”形成对比。
现代社会中,“短工”不仅限于农业领域,还扩展到临时性、季节性的各类工作,例如建筑零工、家政服务等。这类工作通常无固定合同,按日或按项目结算报酬。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学作品中的用法(如鲁迅《故乡》),可参考、7、10的原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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