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谓父祖的名讳。与“国讳”相对,也叫“私讳”。《礼记·曲礼上》“君所无私讳” 汉 郑玄 注:“谓臣言於君前,不辟家讳,尊无二。”《旧唐书·懿宗纪》:“ 洙 奏状称:‘蒙恩除授 滑州 刺史,官号内一字与臣家讳音同,虽文字有殊,而声韵难别,请改授閒官者。’” 宋 王谠 《唐语林·雅量》:“ 韩皋 为京兆尹,时久旱祈雨,县官读祝文,专心记公家讳,及称官衔毕,误呼先相之名。” 清 何琇 《樵香小记》卷上:“《兰亭序》‘后之揽者’句,‘揽’当为‘览’,或云通用,或云误笔,其实乃自避家讳,故加‘扌’旁。 右军 , 王览 之后也。”
家讳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中的特殊避讳传统,专指家族内部对直系祖先或尊长姓名的避称行为。其核心内涵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宗法礼制的体现
家讳以“为尊者讳”为原则,《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旧时家族中对尊长名字的避讳”[来源1]。在《礼记·曲礼》中已有“卒哭乃讳”的记载,说明周代已形成“讳名不讳姓”的规范,通过避称父祖名讳表达孝道伦理[来源2]。
二、社会文化的映射
据《中国避讳史》记载,六朝时期家讳发展至鼎盛,士族门第常因他人误犯家讳产生激烈冲突[来源3]。唐代《旧唐书》载有诗人李贺因父名“晋肃”而避讳不考进士的著名案例,反映出家讳对文人仕途的直接影响[来源4]。
三、民俗演变的轨迹
现代民俗学研究显示,家讳制度随时代变迁呈现三种演变形态:
注:本文核心释义参考《汉语大词典》《中国传统文化大辞典》等权威辞书,历史例证引自《旧唐书》《中国避讳史》等典籍,民俗演变分析基于《姓名与避讳民俗研究》等当代学术著作。因文献来源为实体出版物,不提供网络链接。
家讳是中国古代家族内部对父祖名讳的避讳制度,属于传统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家讳又称私讳,指家族成员需在言行、书写中避用与父祖名字相同或同音的字。例如淮南王刘安因父名“长”,在《淮南子》中将“长短相形”改为“短修相形”。
历史背景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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