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称吏部、兵部、礼部、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等为前八司,其余各司称为后行。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前八司是唐代尚书省下属的核心行政机构总称,特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四部所辖的八个司级单位。其名称源于唐代中央官制“六部二十四司”的架构,因吏部四司(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与户部四司(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在职能上掌管官员铨选、财政经济等核心政务,地位显要,故被合称为“前八司”,以区别于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所属的“后十六司”。
唐代尚书省为最高行政中枢,分设六部二十四司。其中:
因这八司直接关联国家人事与财政命脉,职权集中,故在行政序列中被统称为“前八司”(严耕望《唐代尚书省研究》)。
前八司的核心职能可归纳为:
安史之乱后,部分职权渐被使职(如盐铁使、度支使)分割,但前八司作为制度象征仍存至唐末(孙国栋《唐代中央重要文官迁转途径研究》)。
唐代六部中,礼部(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兵部(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所属十六司,因职能偏重礼仪、军事、司法、工程等事务性工作,地位次于前八司,合称“后十六司”(《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注:因“前八司”为特定历史术语,现代汉语词典未单独收录,释义基于唐代典章制度及史学研究成果综合考订。)
“前八司”是唐代对中央核心官署的统称,具体指吏部、兵部、礼部、考功、都省(尚书省)、御史台、中书省、门下省八个机构,其余部门则称为“后行”。以下是详细解释:
前八司的划分依据《旧唐书·职官志二》,体现了唐代官制的层级结构。这些部门在政务中占据核心地位,职能涵盖官员选拔、军事管理、礼仪监察等国家要务。
前八司与“后行”的划分反映了唐代官署的职能重要性。前八司多为决策与核心执行部门,而“后行”则偏向辅助性事务。这种结构对后世官制影响深远。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旧唐书·职官志》或权威历史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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