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谓实物赋税折价征收银钱。《宋史·食货志上二》:“本路蚕桑数少,而金价颇低。今折徵,绢估少而伤民,金估多而伤官。” 明 王琼 《双溪杂记》:“旧额漕运 南京 米四百餘万石,俱改折徵每石银二钱五分。”
“折征”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中的术语,指将实物赋税折算为银钱征收的方式。以下从定义、历史背景及意义等方面详细解释:
“折征”指将原本以实物(如粮食、布帛等)缴纳的赋税,按一定比例折算为银钱征收。这种制度常见于商品经济逐渐发展的时期,反映了税收形式从实物向货币的转变。
“折”在此处读作shé,意为“折算”;“征”指赋税征收。需注意与“折(zhé)”“折(zhē)”的读音区别。
该词多见于古代经济史料,如《宋史》《明实录》等,是研究中国古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概念。
折征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指征收、征用,代表着国家对财物、人力等资源的征用或征收。
折征的部首是扌(手)和衣(衣服),总共有5个笔画。
折征源自于古代的军事征兵制度,当时国家需要调集大量士兵参与战斗,便征用民众作为士兵,在战争中用于折断敌人的勇气和斗志。
折征的繁体字为摺征。
在古代,折征的写法为「折徵」,徵是表示调查、征询的意思。
1. 政府对企业进行了折征,以支持国家的基础建设。
2. 这项政策将对部分市民个人财产进行折征,用于社会福利项目。
1. 折扣:指对商品价格进行减免或折减。
2. 征收:指国家按法规合法收取的财产、税款等。
3. 折磨:指对人身或精神进行残酷的折磨和摧残。
征募、征用、征召
归还、返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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