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天历 ”。
亦作“ 天歷 ”。1.历法。《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年而当 太初 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建於明堂,诸神受纪。”
(2).犹天命。指帝位。《文选·应贞<晋武帝华林园集诗>》:“ 陶唐 既谢,天歷在 虞 。” 李善 注:“天歷,天之歷数。”《梁书·萧琛传论》:“及践天历,任遇甚隆。”
(3). 太平天囯 的历法。公元1852年起施行于 太平天囯 管辖地区。
"天历"一词在汉语中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结合权威辞书及历史文献解释如下:
指天体运行的时序、周期或自然法则。《汉语大词典》释为"天时的运行",强调其自然属性。古人观测日月星辰的轨迹以掌握季节更替,如《周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即体现此概念。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商务印书馆,第3册第112页。
特指元文宗图帖睦尔在位时的年号(公元1328-1330年),亦指该时期颁行的历法制度。据《元史·历志》记载,天历元年命司天监重修历法,承袭郭守敬《授时历》精髓,确立以365.2425日为回归年长度的精准测算体系。
来源:《元史·历志一》,中华书局点校本,卷五十二。
古代将历法视为"天命"的具象化表达,如《汉书·律历志》称"历者天地之大纪"。元代以"天历"为年号,既宣示政权顺应天时,亦强化皇权与宇宙秩序的联系,体现"天人感应"思想。
来源:《中国天文史话》,陈久金著,北京出版社,第四章第三节。
"天历"核心含义涵盖自然规律、历史年号及文化符号三重维度,其解释需结合具体语境。
“天历”一词在不同历史和文化背景下有多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古代天文学家根据天象变化制定的历法,用于记录和预测天文现象、节气等。其内容融合天文学、数学等学科,强调精确观测日月星辰的位置和运动规律。
在古代文献中,“天历”被引申为“天命”,指代帝王统治的合法性。例如《文选》中提到“天历在虞”,即通过“天之历数”强调政权的正统性。
太平天国于1852年推行《天历》,简化传统农历,删除吉凶禁忌,强调实用性。该历法每月固定30天,无闰月,以节气为月份划分依据。
“天历”涵盖历法、政治象征、年号等多重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史记》《梁书》等古籍或日本平安时代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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