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官署名。掌管诸蕃使者朝见、献纳等事宜。《新唐书·百官志三》“鸿臚寺”原注:“ 龙朔 二年,改鸿臚寺曰同文寺, 武后光宅 元年,改曰司宾寺。”参见“ 鸿臚寺 ”。
"同文寺"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复合文化内涵的词汇。从构词法分析,"同文"指文字统一或文化互通,典出《礼记》"书同文"理念,体现文化融合思想;"寺"在汉语演变中兼具官署与宗教场所双重含义,如汉代鸿胪寺为外交机构,唐代大兴善寺为佛教译经场所。
该词可能指代以下两类历史实体:
在语义层面,"同文寺"承载着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的文化特质,既包含文字规范的国家治理智慧,又体现宗教传播中的跨文化对话特征。据《中国古代官制大辞典》记载,类似机构多出现于民族融合显著的南北朝至元时期。
需说明的是,该词未见于《汉语大词典》《辞海》等权威辞书,具体历史指涉需结合出土文献考证。当代学者多将其作为文化符号,用于探讨古代语言政策与跨文明交流课题。
“同文寺”是唐代官署名,主要掌管外交事务。根据搜索结果综合解释如下:
基本职能
同文寺负责管理诸蕃(周边民族或国家)使者的朝见、献纳等事宜,相当于唐代的外交事务机构。其职责包括接待外宾、处理朝贡事务等。
历史沿革
名称含义
“同文”二字可能取自“书同文”,体现唐代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视,寓意通过统一文书制度促进外交沟通。
机构地位
作为九寺之一,同文寺的长官称为“同文寺正卿”,副职为“大夫”,属中央重要行政机构。
同文寺是唐代外交管理体系的核心部门,其名称和职能变化反映了当时对外政策的调整。若需进一步了解唐代官制,可参考《新唐书·百官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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