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武後 得寵,谮廢 王皇後 與 蕭良娣 為庶人,囚宮中。帝念之,拟另處置。“ 武後 知之,令人杖庶人及 蕭氏 各一百,截去手足,投於酒甕中,曰:‘令此二嫗骨醉!’數日而卒。”事見 唐 劉肅 《大唐新語·酷忍》、《舊唐書·後妃傳上·高宗廢後王氏》。後因以“骨醉”指非人的殘害。 宋 羅大經 《鶴林玉露》卷五:“陋室偏遭黠鼠欺,貍奴雖小策勛奇。扼喉莫訝無遺力,應記當年骨醉時。”
(2).謂沉醉。 宋 蘇轼 《老饕賦》:“各眼灧於秋水,鹹骨醉於春醪。”
(3).比喻美人體态酥軟如醉。 元 薩都剌 《洞房曲·和劉緻中員外作》:“美人骨醉紅玉輭,滿眼春酣不忺起。”
"骨醉"是一個具有形象性和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一、 本義與字面解釋 指飲酒至深,醉意滲透骨髓,形容醉得非常厲害、極其沉醉的狀态。
二、 引申義與比喻義
三、 權威詞典釋義參考
四、 總結 "骨醉"一詞,從字面看描繪了醉入骨髓的極緻狀态;在引申層面,它表達了對外物極度的沉迷陶醉;而在曆史文化語境中,它承載了唐代一段殘酷宮廷鬥争的沉重記憶,成為特定酷刑的代名詞。理解"骨醉",需結合其多層次的語義和特定的曆史背景。
“骨醉”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曆史典故中的殘害手段
源自唐代武則天迫害王皇後與蕭良娣的事件。據《大唐新語·酷忍》和《舊唐書》記載,武則天将二人截去手足後投入酒甕,稱“令此二嫗骨醉”,最終緻其死亡。後世以此詞代指極端殘忍的迫害行為。
形容沉醉狀态
宋代蘇轼在《老饕賦》中寫道“鹹骨醉於春醪”,用“骨醉”描繪因美酒而身心俱醉的感受,強調醉意的深入骨髓。
比喻美人體态
引申為形容女子姿态酥軟柔媚,仿佛因醉意而慵懶嬌媚,常見于古典文學中對女性風韻的描寫。
該詞兼具曆史事件、感官體驗與文學隱喻三層内涵,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大唐新語》或宋代詩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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