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規範性文件是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或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式制定并公開發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内反複適用的文件。其核心特征在于為不特定的對象設定行為規則,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反複適用性,是進行社會管理、調整社會關系的重要依據。
從漢語詞典角度看,《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規範”解釋為“約定俗成或明文規定的标準”,而“文件”指“公文、信件等或有關政治理論、時事政策、學術研究等方面的文章”。因此,“規範性文件”可理解為旨在設定标準、規則以約束行為的正式公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相關規定(如第八十條、第八十二條等),規範性文件區别于法律、法規、規章,但同樣是行政機關實施法律、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進一步明确其定義和制定要求。
其主要特征包括:
規範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基礎,對維護法制統一、保障公衆權益至關重要。其範圍涵蓋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通知、意見、辦法等(名稱本身并非判斷标準,核心在于内容是否具有普遍約束力)。
權威參考來源:
規範性文件是指國家機關、團體或組織依法制定的,對不特定對象具有普遍約束力并可反複適用的非立法性行政公文。其核心特征和分類如下:
法律屬性
屬于行政機關及授權組織在法定權限内制定的非立法性文件,需符合法定程式(、)。例如《山東省行政程式規定》明确其需公開發布,且排除内部制度、人事任免等文件。
核心特征
廣義與狹義
與立法性文件的區别
行政法規、規章屬于立法範疇,由國務院或省級政府制定;規範性文件則由無立法權的主體(如縣級政府)制定,屬行政執法範疇(、)。
部分地區實行“三統一”制度(統一登記、編號、公布),并通過備案審查确保合法性(、)。制定時需滿足主體合法、程式合規等要求(、)。
示例:某省政府發布的《國有資産管理辦法》若涉及企業資産處置規則,即屬于規範性文件;而内部工作流程文件則不屬于。
半氣骲箭剝極則複晨星齒記铳子搭橋登木求魚點滴第二産業二名反事風車雲馬風樹之悲負土成墳浮渚剛柔攻駁孤羇懷信鑒略交疊擊搏才接羔唶嚄介邱矜愛酒囊飯袋跨蹑窺遠鏡臘茶來而不往非禮也來者不善,善者不來利餌吝細龍羊落花流水眊瞭磨鈍内燕凝練牛眠堡塞牆翣碛漠請假群機屈蟠柔種三洲司阍速印機他端天旱瞳蒙望雲未孚文化産業文章巨公小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