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具有彈劾他人之才。指有堪任禦史之才。《新唐書·李珏傳》:“還為殿中侍禦史。宰相 韋處厚 曰:‘清廟之器,豈擊搏才乎?’除禮部員外郎。”
“擊搏才”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來源中存在一定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辨析:
一、本義解析(基于權威來源) 根據《新唐書·李珏傳》及漢典等權威釋義,該詞特指具備彈劾他人才能的官員,尤其指適合擔任禦史的人才。典故出自唐代宰相韋處厚評價李珏:“清廟之器,豈擊搏才乎?”意為李珏是治國大才,不應局限于彈劾之職。
二、現代引申義(非權威解讀) 部分現代網絡資料(如)将其引申為通過激烈競争或奮鬥取得成功的能力,但這種解釋缺乏古籍依據,屬于現代語境下的延伸解讀。
三、使用場景
建議:學術或正式場合應嚴格采用本義,文學創作中若使用引申義需加以說明。
《擊搏才》是一個漢字詞語,由三個部分組成:擊、搏和才。
1. 拆分部首和筆畫:
- "擊"的部首是 "手",由5個筆畫組成。
- "搏"的部首是 "扌"("手"的簡化形式),由3個筆畫組成。
- "才"的部首是 "手",由3個筆畫組成。
2. 來源:
《擊搏才》來自于古代文獻《詩經·小雅·擊鼓》:“擿埴擊鐘,以搏執楚。”表示用力擊打龍骨以敲擊鐘狀樂器,并展示才幹和技巧。
3. 繁體:
《擊搏才》的繁體字為 "擊搏才"。
4.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時候的漢字書寫中,拼寫《擊搏才》的字形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但基本的含義和構成部分是相同的。
5. 例句:
- 他因為擁有出色的擊搏才能而在搏擊比賽中脫穎而出。
- 她天賦異禀,從小就展示出卓越的擊搏才華。
6. 組詞:
- 才能:天賦、能力
- 擊打:打擊、敲擊
- 搏擊:打鬥、格鬥
7. 近義詞:
- 才藝:技能、才幹
- 擊敗:戰勝、打敗
8. 反義詞:
- 不擅長:不行、無能
- 被擊敗:失敗、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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