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的绢帛。 三国 魏 曹操 《与太尉杨彪书》:“今赠足下锦裘二领,八节银角桃杖一枚,青氊牀褥三具,官绢五百疋,钱六十万。”《晋书·庾冰传》:“ 冰 天性清慎,常以俭约自居。中子 袭 尝贷官绢十匹, 冰 怒,捶之,市绢还官。”《北齐书·循吏传·孟业》:“﹝ 业 ﹞性廉谨,同僚诸人侵盗官绢,分三十疋与之,拒而不受。”
官绢是中国古代经济制度中专指由官府统一征收、管理或专卖的丝织品。其词义核心在于"官"字所代表的官方属性,"绢"则是丝织物的通称。该词常见于历代赋税文献与典章制度中,具体包含三重含义:
在财政制度层面,官绢是实物税的重要构成。汉代推行均输法时,官府已开始将绢帛作为赋税征收,《盐铁论》记载"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的制度中,丝绸制品占据重要地位。唐代租庸调制明确规定"每丁岁输绢二丈",此时官绢既是税赋形式,也是国家财政储备物资。
在商贸流通领域,官绢特指官方垄断经营的丝绸产品。宋代市舶司制度下,海外贸易中的丝绸出口多采用官绢形式,《宋会要辑稿·食货》载有"蕃商贩到乳香,计其价以官绢偿之"的贸易记录,显示出官绢在国际贸易中的货币等价物功能。
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官绢代表官方认证的优质丝织品。明代《天工开物》详细记载官办织染局的制作标准,"凡织官绢,必择精茧为之",官府通过严格的质量监管确保官绢的工艺水准,这种制度性保障使其成为古代丝绸品质的权威认证。
该词汇的演变折射出中国古代"工商食官"制度的特点,从《周礼》记载的"典丝"官职到清代织造衙门的运作,官绢制度贯穿三千年丝绸文明史。其文化内涵在《全唐诗》"官绢五匹酬水工"等诗句中亦有体现,成为研究古代经济制度的重要语料。相关词语可参见"官窑""官盐"等同类经济专名。
“官绢”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官绢”指官府的绢帛,即由政府机构生产、管理或作为赋税征收的丝织品。在古代,绢帛不仅是重要物资,还常被用作货币等价物或赏赐品。
查字典等资料提到,“官绢”可比喻来自上级或权威机构的特殊赏赐、资源分配。例如现代语境中,可能用于形容政府专项拨款或特殊政策支持。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事件中的官绢使用案例,可参考《三国志》《晋书》等文献原文。
掰谎掤扒不获命不识局面不殖诚愿斥候驰袭冲用绸缪牖户捯腾道帙等同駧駾独擅封畺風勵膏火之费锅子汉室唅呀何其相似乃尔画箭隳顿骄臣角冠皎雪骢介妇经见浚源亢龙垦草蜡白蓝单离列轥藉临使礼品厘盐麦冬鸣锣开道靡然顺风木公囊萤映雪破卖前旒钱物清白瑟瑟射雕手绳祖沈婉设卫柿盘市师说士桃腮特笔温纶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