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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的意思、保證人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保證人的解釋

(1).保證别人的行為符合某種要求的人。

(2).擔保被告人不逃避審訊并隨傳隨到的第三者。

(3).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第三者。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保證人指在債務履行或義務承擔中,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其核心含義與法律特征如下:

一、基礎定義

保證人通過書面合同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由其按約定承擔履行責任(《民法典》第681條)。其身份具有從屬性,保證責任範圍不得超過主債務範圍(《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二、法律特征

  1. 信用擔保屬性

    以自身信用為債務人的履約能力作補充擔保,區别于抵押、質押等物保形式(《民法典》第386條)。

  2. 責任雙重性

    分為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

    • 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需先對債務人強制執行(《民法典》第687條);
    • 連帶責任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直接要求其履行債務(《民法典》第688條)。

三、責任範圍

保證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等(《民法典》第691條),但可依約定限定責任。若未約定或約定不明,視為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擔保制度司法解釋》第3條)。

四、資格限制

保證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代償能力。法律禁止機關法人、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等主體擔任保證人(《民法典》第683條)。

權威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保證人是法律中與債務擔保相關的核心角色,其定義和法律性質如下:

一、法律定義

保證人是指與債權人約定,為主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的第三方。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需按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廣義上,保證人是對某項事務作出保證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組織;狹義上特指債務擔保關系中的責任主體。

二、核心法律性質

  1. 責任範圍
    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等責任,包括代為清償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等。其擔保範圍不限于書面或口頭債務,甚至可延伸至主債務發生之前或之後。
    示例公式(連帶責任):
    $$ text{債權人債權} = text{債務人責任} + text{保證人責任} $$

  2. 資格限制

    • 允許主體:具有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如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
    • 禁止主體:國家機關、公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分支機構(法律特殊規定除外)。

三、與見證人的區别

保證人需承擔債務清償責任,而見證人僅證明合同籤署過程,無擔保義務。實務中需通過籤字标注明确身份,例如借條中未注明身份的籤字可能被認定為見證人。

四、注意事項

保證人通過自身信用和財産為債務提供擔保,是債權人降低風險的重要手段,但其資格和責任需嚴格符合法律規定。如需完整法條,可參考《民法典》合同編及擔保制度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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