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官才 ”。1.按照才能授予官職;任用有才能的人為官。《禮記·王制》:“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 鄭玄 注:“辨其論,官其材,觀其所長。” 孔穎達 疏:“觀其材能高下,知其堪任何官,是準拟其官以其材,故雲官材也。” 漢 潘勗 《冊魏公九錫文》:“官才任賢,羣善必舉。”《三國志·魏志·夏侯玄傳》:“夫官才用人,國之柄也。故銓衡專於臺閣,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閭巷,優劣任之鄉人,下之叙也。”
(2).作官者的才能。 宋 俞文豹 《吹劍四錄》:“ 周 進士必辨官材, 漢 弟子員必儀狀端正, 唐 文武選必體貌豐偉。”
“官材”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選拔人才
指根據才能授予官職,體現古代選賢任能的制度。如《禮記·王制》記載:“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 鄭玄注解為“辨其論,官其材”,即通過考察才能确定官職任命。
官員的才能
亦可指為官者自身的能力素養,如漢潘勗《冊魏公九錫文》中“官才任賢”即強調官員才能與賢德并重。
建議在古籍閱讀中優先采用“選拔人才”或“官員才能”的釋義,現代語境下若涉及貶義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
官材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指被官方機構所使用的文件、資料或材料。它通常用于描述政府機構、官員或法律部門所需的文件内容。
《官材》這個詞的部首是宀(mian),總共有7個筆畫:一畫頭,一畫豎鈎,兩畫橫,三畫橫。
《官材》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它的字面意思是“官方所用的材料”。它由兩個單獨的漢字組成,分别是“官”和“材”。在古中國,官方機構經常使用特定的材料文件,這些文件被稱為“官材”。
在繁體字中,官材的寫法為「官材」。
在古代漢字中,官材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基本上仍然是由字形部首宀和材組成。在古代文獻中,可能會有不同的書寫形式。
1. 請根據我遞交的官材來處理我的申請。
2. 這些官材中包含了詳細的證據和文件。
相關的組詞有:官方、官員、官方文件、材料等。
類似的詞語有:公文、文件、資料等。
相反的詞語有:私人文件、個人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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