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過繼。《元典章·戶部四·嫁娶》:“ 胡元一 雖係 黎層三 所生之子,已是過養與 胡大安 為嗣。”
“過養”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一、過度溺愛(現代常用義) 指對某人過分寵愛或過度保護,導緻其缺乏獨立能力。 •表現:家長對子女無原則遷就,過度滿足需求,忽視性格培養。 •影響:易形成依賴性強、抗壓能力弱等性格缺陷。 •例句:“父母過養孩子,反而阻礙了他們的成長。”
二、過繼(曆史/法律文獻義) 指将子女過繼給他人撫養,屬古代宗法制度中的親屬關系轉移。 •典源:《元典章》記載“胡元一過養與胡大安為嗣”,說明元代已有此用法。 •特點:需通過正式文書确立繼承關系,常見于宗族延續需求。
辨析要點:
如需查詢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元典章》等古籍,或現代教育類文獻。
過養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過度保養、過分養護,指對事物過分照料、過多關照。
過養的部首是辶(走),它在字的左邊。過養的總筆畫數為11畫。
過養的來源可能與人們對事物的珍愛有關。當人們對事物過于放在心上,過度保養時,就會産生"過養"這個詞。
繁體字寫作「過養」。
在古代,過養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過養的古字寫作「過養」。
1. 她對自己的皮膚過養,每天都會用大量的護膚品。
2. 這個孩子太受寵愛了,家裡人對他簡直過養了。
過養可以組成以下詞語:
1. 過度養護
2. 過分保養
過養的近義詞有:
1. 嬌養:指過分嬌柔地撫養或養育。
2. 過愛:指過分疼愛或溺愛。
過養的反義詞為:
1. 忽視:指對事物不加留意,缺乏關注。
2. 忽養:指對事物不加養護,沒有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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