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違背信義。《左傳·成公六年》:“ 説 欲襲 衛 …… 伯宗 曰:‘不可。 衛 唯信 晉 ,故師在其郊而不設備,若襲之,是棄信也。’”《史記·刺客列傳》:“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于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 宋 葉適 《華文閣待制知廬州錢公墓志銘》:“賊雖蟻聚,而棄信殘酷,驅脅遠來,下莫順聽。”
棄信(qì xìn)指背棄信用或承諾,即不履行諾言、違背道義的行為。該詞源于古代漢語,強調道德層面的失信,常見于曆史文獻與經典著作中。以下是詳細解析:
本義為抛棄、舍棄,如《說文解字》釋:“棄,捐也。”引申為放棄、背離。
指信用、誠信,《說文解字》注:“信,誠也。”代表言行一緻、遵守諾言。
組合義:抛棄信用,即違背約定或道義。
“棄信背鄰,患孰恤之?”
描述晉國背棄援助秦國的承諾,強調失信會招緻災禍 。
“棄信忘義,叛惠怒鄰。”
批判統治者失信導緻政治孤立 。
“棄信”釋義為“違背信約”,屬道德缺失行為(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
強調其與“背信”同義,多用于批判政治或人際背叛(商務印書館,2014)。
現代語境中,“棄信”仍指失信行為,但更常用“背信棄義”強化貶義色彩,例如:
“企業若棄信于客戶,終将失去市場。”
結語
“棄信”承載中國傳統文化中對誠信的重視,其釋義與例證均彰顯失信行為的道德批判性。需注意,該詞屬書面語,日常口語中多用“失信”“違約”等替代。
“棄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失信、違背信義,多用于描述背棄承諾或道義的行為。以下從詞義、出處、用法等角度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左傳》《史記》等文獻,或查閱相關曆史詞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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