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補正别人的缺點過失。 漢 司馬遷 《報任少卿書》:“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納忠効信,有奇策才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三國志·吳志·吳主傳》:“盡言直諫,所望諸君;拾遺補闕,孤亦望之。”《新唐書·虞世南傳》:“ 世南 於我猶一體,拾遺補闕,無日忘之,蓋當代名臣,人倫準的。” 清 姚鼐 《翰林論》:“為天子侍從之臣,拾遺補闕,其常任也。”
(2).采錄遺逸的事迹。 清 章學誠 《文史通義·為畢制軍與錢辛楣宮詹論續鑒書》:“ 宋 元 編年之役,垂二十年,始得粗就隱括,拾遺補闕,商榷繁簡,不無搔首苦心。”
“拾遺補阙”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í yí bǔ quē,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總結如下:
核心含義
古籍出處
最早出自西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阙,招賢進能。”,後多見于史書,如《晉書·江統傳》強調臣子應“獻可替否,拾遺補阙”。
此成語體現了中華文化中對完善與傳承的重視,適用于強調細節補充或糾錯的場景。
《拾遺補阙》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補足不足之處,填補遺漏之處。形容在已有的基礎上做出補充,使之更加完善。
《拾遺補阙》的部首是手,共15個筆畫。
《拾遺補阙》的引文出自《北史·郦山傳》。
《拾遺補闕》
古代漢字寫法中,并未按照現代的字形結構進行書寫,所以《拾遺補阙》在古代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
他在公司會議上提出了一些建議,以拾遺補阙。
- 拾遺:尋找丢失的東西,找回失落的物品。
- 補阙:補足遺漏之處,填補空白。
- 補缺:修補不足之處,彌補缺陷。
- 彌補:填補不足,彌補缺失。
- 留白:有意地将印刷品的部分空白,不補充内容。
- 遺漏:意外地減少或忽略,使之未被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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