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ke public] 向社會上公開,使人們知道
必須把這件事公諸于世
(2) 也說“公諸于衆”
公諸于世(gōng zhū yú shì)是一個成語,指将某件事情或信息向公衆公開,使世人知曉。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由“公”(公開)、“諸”(“之于”的合音)、“世”(世人/社會)組成,意為将原本隱蔽或未公開的事物向大衆披露。常用于正式場合或嚴肅事件,如揭露真相、公布研究成果等。
結構分析
用法與示例
“林博士決定将他的研究成果公諸于世,以造福人群。”
出處與語境
成語源自《上饒集中營·茅家嶺地獄》中的記載,用于描述揭露革命青年的遭遇。現代多用于學術、社會事件或信息公開的場景。
提示:使用時需注意“諸”為“之于”合音,不可寫作“公之于世”。
《公諸于世》是一個成語,用來形容将某件事公開宣布給大衆或衆人皆知。該成語由四個字組成,拆分部首為“八、十、一、大”,拆分筆畫為“5、2、1、6”。
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詩經》中的《衛風·氓》篇:“無父孳孳,無母衣衣,公之于衆,可宗廟功。”意為一個人如果沒有父親和母親,但是能夠讓全社會都知道他的功績和貢獻,就可以被祭祀在宗廟中。
在繁體字中,公諸于世的寫法是「公諸於世」。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公諸于世可以寫作「公之于衆」,其中的「之」是一個漢字,具有代替其他成分的作用。此外,古代的漢字寫法更加複雜,書寫筆劃更多,有不少字形也與現代不同。
一些例句中使用了《公諸于世》這個成語:
1. 他的成功公諸于世,成為了許多人的榜樣。
2. 這個秘密不久後就會公諸于世,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
3. 他的藝術作品終于公諸于世,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與《公諸于世》相關的組詞有:公開、公布、宣布。
與《公諸于世》意義相近的成語有:公之于衆、世人皆知。
與《公諸于世》意義相反的成語有:閉門造車、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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